病人死亡到移送殮房 需經過四部曲

撰文:張善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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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醫院有護士涉嫌擅自將病人遺體移送殮房,醫院管理局正調查事件。(陳焯煇攝)

沙田醫院捲入有彌留病人「提早」送殮房的事故。香港急症科醫學院副主席蕭粵中醫生表示,按正常程序,由證實病人死亡到移送病人遺體到殮房,大致可分為4大步驟,包括:發現病人出現突然死亡狀況、評估病人、確診死亡、及移送遺體到殮房。

蕭粵中又指,今次沙田醫院醫療事故未至於去到「嚴重」的地步,認為行政手續上是出了問題,但相信在照顧病人方面沒有問題,「相信護士當時是從環境因素,及臨床經驗方面估計病人已死亡。而病人早已簽署「不作心肺覆甦術」表格,因此沒有對病人進行急救。」

有內科醫生指出,如並非急救,駐診醫生一般會於病人出現突然死亡狀況後1至2小時內,為病人作出評估。然而,後續工序的相關文件處理時間則要視乎醫生的繁忙程度決定,他指出,醫生會優先處理緊急病人個案,過程中,病人遺體會暫放於病房內,但強調由證實病人死亡,移送遺體到殮房之間的時間不會太長。

沙田醫院爆出醫療事故。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今日出席世界衞生日活動時回應事件時表示,醫院管理局已就事件展開調查。她指出,在一般情況下,當病人去世後,會由一位駐診醫生證明病人死亡,再進行一系列後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