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會議程序》修訂戰鋒火再起 建制班長提辣招 下周先審2項

撰文:彭毅詩
出版:更新: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確認下月10日召開特別會議,商討由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提出、意在阻撓泛民在財委會和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拉布的兩項修改《會議程序》議案,包括只限委員提出一次臨時動議,以及禁止提出休會待續和縮短發言時間至3分鐘。
至於被泛民認為最「辣」的修訂,即在兩個小組委員會通過的項目不能提交財會討論,則無列入當日議程。

財會下周審議廖長江有關財會和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議事程序的兩項修訂議案。(資料圖片)

根據立法會最新文件,已有7名委員預告計劃在特別會議上,動議共44‍項修訂《會議程序》的擬議議案。主席陳健波考慮各項相關因素後,只將廖長江計劃動議的首兩項議案列入下月10‍日特別會議的議程。

兩項修訂議案皆與財會,以及轄下兩個小組會即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員會有關,其一為只容許委員引用《會議程序》37A提出一次臨時動議,一項則取消議員動議現即休會議案和限制每名委員發言時間減至3分鐘。

《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37A段列明:「在審議某議程項目期間,委員可在有關該議程項目的待決議題付諸表決前,無須經預告而動議一項議案,就該議程項目表達意見。」但英文版本寫得比較含糊,「 a motion」可解「一項議案」,亦可只解「議案」,而立法會會議程序以英文版本為主,故民主派一直傾向寬鬆解讀,曾試過一口氣提出逾千項議案拉布。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說過,財委會去年度耗用了一成會議時間處理臨時動議,如今若規定議只准提一項議案,將大大收窄泛民的拉布空間。

此外,民主派許多時會在會議期間提出「休會議案」,要求馬上停止會議,以示對某項議程的不滿,雖然在建制派佔多數的現實下,休會議案極少獲通過,然而由於議員有權輪流就議案發言辯論,所耗費的時間往往以小時計算。倘日後不能提休會議案,泛民要拖延會議又少一招撒手鐧。

為了阻泛民拉布,廖長江共提出四項修訂議案,聲言要限制泛民拉布,另外兩項議案包括建議除非得到工務或人事小組同意,否則經兩個小組通過的項目不能再在財委會提問的建議,以及在財會及兩個小組提出的縮短表決鐘聲動議,全都不能辯論,直接表決。文件指出,陳健波決定,將該兩項議案和另外40項議案押後至日後舉行的特別會議上處理。

財會本月13日亦曾召開過特別會議,審議由財會副主席田北辰提出修訂《會議程序》機制的議案,民主派認為修改須刊憲公告,惟陳健波堅持無需要而付諸表決。議案最終在泛民議員離場下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