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龔如心行善遺囑 律政司掌「尚方寶劍」監管830億遺產?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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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立下遺囑,將830億元巨額遺產全數回饋社會公益用途。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31日)交代最新遺產管理進程,表明律政司已向遺產受託人、即華懋慈善基金提交最新草擬本,現正等候對方回覆,雙方商討並得出定案後,將呈交法庭審批。
對於這筆「冰封」多時、由亞洲女首富捐贈的公共財產,究竟港府從中有何權責?
有法律界人士指,作為慈善事務守護者,律政司有責任監管遺產信託人,以盡快落實基金管理計劃,包括成立凌駕於基金董事局的獨立監管機構,並制定運用遺產指引,確保慈善款項用得其所。不過,監管「牙力」足夠與否,則有待終極方案細則「出爐」,並由法庭「拍板」作決。

商人陳振聰(右)曾聲稱自己是龔如心遺產唯一受益人,最終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偽造遺囑罪成。(資料圖片)

龔如心2007年去世,830億元巨額遺產下落大受注目,期間商人陳振聰及龔如心家屬所控制的華懋慈善基金各執一詞,結果這宗世紀爭產案歷經多年,終於2015年塵埃落定,終審法院頒令,華懋慈善基金僅屬遺產受託人,而非以無條件獲饋贈遺產,下令基金需與律政司商討,為遺囑的慈善信託制訂管理計劃,包括成立凌駕於基金董事局的獨立監管機構,以及就該遺囑提及的中國獎金作出詳細安排,並向高等法院提交,以供審核。

遺囑​要求中國總理出任管理機構成員

管理機構成員方面,終院認為不一定要據龔如心的遺囑所指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和香港特首三人出任,不過,其成員需要具備令人不會質疑的誠信、經驗和判斷力,他們會為基金帶來不同的技能,以執行基金的工作,他們亦需要有企業管治和投資技能、又要對基金將積極參與的慈善範疇有深厚知識,例如醫學、科技研究、各級教育、賑災、社會發展、音樂、文學,以及藝術等。管理機構需定期向律政司提交報告。

熟悉慈善法律的律師周恩惠指,政府作為慈善事務守護人,需確保基金的慈善用途款項用得其所,包括不違反基金慈善宗旨,以及合符公眾利益。至於以甚麼基礎作為評定準則,周律師指,雙方會根據基金慈善章程及其餘慈善目的細則進行磋商,從而制定最終指引,予華懋日後據其相關條文營運基金。

另一熟悉遺產管理的法律界人士則指,律政司有責任對基金財產運用及分配作出指引,「例如每年捐幾多錢去邊啲慈善用途,用幾多錢投資等。」他指,華懋有否答覆時限,需視乎律政司有否將之列入草擬本內,而最終方案需由法庭作最後「拍板」,倘雙方「傾唔掂數」,律政司可尋求原訟法庭介入,並由法庭進行定奪,但所需時間因案而異,「可快可慢」。
 

如心廣場以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名字命名。(華懋集團官網截圖)
鄭若驊指,已向華懋提交遺產管理方案。(資料圖片)

前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曾指,期望可在半年時間內成功尋求解決方案,倘未達共識,律政司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不容無了期商討。惟判令宣佈至今2年多,仍無下文。

多名立法會議員「一追再追」,鄭若驊今於立法會會議上回覆指,律政司理解社會大眾期望該筆遺產可以盡快投入慈善用途,因此一直積極進行有關草擬工作,並與華懋慈善基金進行商討,包括繼續探討成立遺囑中所希望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和香港特區行政首長組成的管理機構,另已於去年5月向華懋提交草擬方案。她強調,律政司會繼續密切監察進度及適時採取必要行動,包括在有需要時向法庭尋求指示,以確保能盡快擬定及執行管理計劃,按龔的遺願處理有關遺產。

《香港01》亦向華懋集團查詢,但至今未獲回覆。

龔如心2002年遺囑全文

我,龔如心謹立遺囑如下:

 一、「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是我與我先生王德輝共同創立。我所有財產於我離世之後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二、「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在我離世之後希望交託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和香港特區政府首長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並在此監管下「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除必須繼續自創立以來所進行的各項目,使其不斷發展,還要繼續達到設立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和基金的目的。

 三、「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之董事會必須在上述監管機構監管下切實管理好公司的業務和資金,維護與擴大「華懋集團」和我們開創的所有事業,確保「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之商業王國不斷壯大,並以其部分盈利將慈善事業不斷發展達至永遠。

 四、「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必須繼續做到:

 1.對王氏家族的老一輩,王廷歆先生及任玉珍女士,須給予按其意願,令其滿意的供養。

 2.負責王德華的生活與醫療。及照顧其子女和深造之需要。至於我丈夫王德輝的其餘弟妹,如有需要公司也有責任給予照顧。其子女如升大學或深造公司均應負責。

 3.「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有責任給予「華懋集團」的同事及其子女以關懷和幫助。鼓勵他們不斷進修,不斷自我增值。鼓勵他們一起為實現造福人類的理想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