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隧危駕】專家指撞人逃走司機涉危駕 警暫列交通意外有人受傷

撰文:劉高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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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午紅隧管道內有私家車意外撞及前面鐵騎後,司機涉不顧而去,鐵騎士負傷追趕,有貨車司機路見不平,一度以時速127公里追截,最終在收費廣場將涉撞人的車輛截停,到場調查的警員未有將案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肇事後不顧而去」,引起廣泛熱議。
有專家看片後,認為肇事司機撞車後離去,已涉「危險駕駛」及「遇事後沒有停車」兩罪;認為鐵騎士可在7日內向警方投訴,警方亦應正視事件,改控危駕等罪,交由法庭定奪。

有專家看過短片後,認為私家車司機涉爬頭及不顧而去。(圖片來源:網民Leo Cheng)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李耀培看過網上流傳的車Cam短片後指出,紅隧內設有雙白線禁止車輛切線及爬頭,當時肇事車輛靠近右壆後,狀似爬頭,「佢攝埋去,撞低咗電單車,仲唔停車。」有網民事後亦拍得私家車的左邊倒後鏡有破損,左邊車門亦有花痕,「司機應該可以喺倒後鏡見到撞跌咗鐵騎士或有人跌底。」但司機未有停車,反而直出隧道口。因此推論,肇事司機已構成「危險駕駛」及「遇事後沒有停車」兩罪。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如涉危駕,經公訴程序而危險駕駛罪成,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2萬元。如涉遇上車禍涉及有人受傷而未有停車及不顧而去,最高刑罰亦可被判監及罰款。

李耀培建議今次受傷的鐵騎士,可以在7日內往警署作出投訴;而負責案件的警員,亦可根據片主提供的短片,研究改控危駕等罪名,「最終都係要上庭,交由個官點判。」

警方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案件仍在調查中,暫未有人被捕。據了解,若司機涉及不少心駕駛或危險駕駛,警方可以傳票作起訴。

至於事件中,協助主持公道的客貨車司機Leo,涉嫌在管道內超速駕駛,可能會被警方票控,李耀培建議見義勇為的司機或遇車禍的人士,「應該顧及自身安全,守法地,如果追不及,事後致電予警方亦可。」

有專家建議見義勇為的司機應顧及自身安全及守法。(圖片來源:網民Leo 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