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驅車牌照過期龍鼓灘擱淺 警方跟進疑有人亂試車

撰文:孫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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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四驅車日前停泊於屯門龍鼓灘沙灘,司機觀賞日落後離開時,疑四驅車輪胎被沙粒啜住,無法駛走,棄車離去。四驅車連日來擱淺在沙灘上,惹來街坊猜測原因,警方今日(21日)到場了解,並要求車主儘快駛走座駕。

街坊都沙灘上有車輪停泊,感到奇怪。(譚威權攝)

該輛LANDROVER四驅車兩日前接載友人,駛到龍鼓灘沙灘賞日落及拍照,之後欲駛離現場時,方發現如何踩油,只見沙粒橫飛,但四驅車卻寸步不移,四個車胎均被沙粒啜住,司機多番嘗試仍不果,最後棄車離開現場。

四驅車擱淺於龍鼓灘沙灘,無法駛走。(譚威權攝)


香港01記者曾到現場了解,發現四驅車停泊在沙灘上,車胎旁有長長車痕。即使中午水位高漲時,海水仍未能到達四驅車位置,即無助四驅車駛走。記者更發現四驅車上的行車證早於去年3月到期,未知該座駕為何可以前往沙灘位置。記者曾根據車牌登記資料,到車主的住所了解,但車主並不在家,家人亦不知詳情。

警員到場調查,要求車主儘快拖走座駕。(譚威權攝)

下午時份,兩名警員到場調查,透過手機一度聯絡上車主。據了解,車主聲稱將座駕借予友人,他將四驅車駛到現場後因受困,棄車離開。警員要求車主儘快將四驅車拖走,否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有關費用並由車主支付。

四驅車車胎被沙粒啜住,即使潮漲時,亦難以駛走。(譚威權攝)

警方發言人表示,今日(21日)中午接獲市民報案,指龍灘車有輛私家車行車證過期,警員聯絡車主後,車主表示早前借出車輛予友人,友人掛上試車牌照後將座駕駛至上址,由於車胎被困沙石,未能駛走,車主表示將安排拖車拖走車輛,警方已記錄資料,就有人是否違法使用試車牌照,或其他違例事項作出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 374E 章《道路交通 (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試車牌照只會發給是真正從事車輛製造、修理或經營者。如車輛在違反試車牌照的使用規定及限制下在道路上使用,有關牌照持有人及司機均屬犯罪,可處罰款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