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總30人政總外請願 要求設立「一校一社工」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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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將於下周三出爐,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今日(24日) 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在財政預算案中增加撥款,在每間小學設立一位由社福機構派駐的駐校社工,以及增加一個專職輔導教師,並取消現有的投標制度。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聯同小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羅君豪攝)

早前有報導指,周三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將增撥資源在下學年起落實小學「一校一社工」,料額外開支約一億元。

約30名社總成員今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表示,現時政府所傳出的方案,繼續沿用學校自聘及以招標方式向社福機構購買服務的制度,並非增加一位常規化的駐校社工,質疑政府當局只是「語言偽術」。

社總建議設立一名專職輔導教師與駐校社工分工協作。(羅君豪攝)

許麗明解釋,招標的「價低者得」的方式,令同工無法取得合理代遇,導致社工做一至兩年便辭職,但輔導工作需時間建立社工與個案的信任,因此即使增撥資源,亦無法解決現有問題,能達至及早介入及識別。

有份出席請願的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表示,社工界對此傳出的方案感到非常唏噓,無解決在校社工現時需處理補習班、行政工作等「雜工化」問題。

有小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羅君豪攝)

社總投訴及權益主任陳虹秀表示,自己身為院舍社工,經常與中小學社工聯絡,在處理SEN學童個案時,有被小學直接聘用的社工告知,難以與校方反映意見,要求她代為提出,反映現有制度剝奪了社工的專業自主。

針對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社總提出四大訴求,包括保留現有資源,,繼續聘用現任的學生輔導人員或輔導教師;立即取消投標制,增加由社署撥款給社福機構,在每間小學設立駐校社工,擁有專業自主;設立一名專職輔導教師與駐校社工分工協作,達到真正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並全面檢討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