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圖書館偷拍女同學裙底 遭發現跪地求饒 判感化15月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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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去年於大學圖書館內偷拍女同學裙底,被女同學發現後跪地道歉,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今被裁判官判處15個月感化令。裁判官錢禮勸籲被告好好珍惜機會。

被告梁津南在東區法院承認在港大圖書館偷拍女同學裙底。(資料圖片)

被告梁津南(23歲)已畢業,他被控在去年5月18日,在港大鄭裕彤教學樓一樓呂志和法律圖書館內,用電話偷拍女同學裙底。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的感化官報告正面,報告反映他已感到悔意,亦從事件汲取教訓,現時亦有接受輔導。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報告,判處被告15個月感化令,其間須遵循感化官指示。

被發現稱好大壓力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2時許,23歲女事主X獨自在涉案圖書館看書,突感覺背後有怪聲,她回頭見被告從她身後書架伸手以手提電話偷拍她的裙下,即走到被告身旁並問他在做甚麼,被告回應說:「對唔住!我好大壓力!屋企冇錢,我final year(大學最後一年)啦!手機裏面你啲相我會delete(刪除)晒佢。」

X着被告不要刪相,因她要報警,被告即跪下求饒,求她不要報警;警方到場後,被告已刪除照片,惟在警誡下承認曾偷拍。

案件編號:ESCC 33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