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獲嶺大續約 陳雲:是佔領後的第一個學界受害人

撰文:何敬淘 馮普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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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在Facebook上表示自己已被嶺大正式拒絕續約。(Facebook截圖)

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原名陳雲根)在個人Facebook提到,嶺大正式拒絕與他續約,結束7年在嶺大的教學生涯,認為自己是佔領行動後的首位學界受害人。

他在周四(4月14日)凌晨在個人Facebook留言「嶺南大學正式拒絕我的續約,我在今年八月十五日結束嶺南大學的七年教學生涯。港共報復我在2014年聲援佔領旺角的行動。陳雲是佔領行動之後的第一個學界受害人。」今早他在Facebook再次留言,談及過往被多分本地報章終止專欄,加上嶺大不續約等事件,並容形「不要以為這種打擊我可以輕易頂得住,文人失去定期的月薪收入,是最致命的打擊」。

陳雲:論文量不足被拒續約是借口

陳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自己於昨日(4月13日)收到該信件,中文系系主任仍未向他正式解釋不續約原因,但他估計校方的解釋是自己的學術論文不夠多。

他指嶺南大學近年積極爭取學術排名,但中文系排名不高,在2014年底至2015年曾三次被系主任約見,指發表論文數量不足。陳雲亦承認自己少發表學術論文,「我係教寫作、創作,唔係教文學史吖嘛。」他表示自己也有發表有關中文寫作的論文,但多於教育學院發表所獲論文評分不高。

陳雲認為論文數量只是藉口,主因是政治壓力,因為自己曾在網上發表不少鼓勵參與佔領運動的文章,校長室收到不少投訴信,而校長亦曾就此向他發出警告信。問及會否向校方上訴,陳雲認為上訴作用不大,「我過幾日先算啦。」

《熱血時報》報道周二(4月12日)嶺大人力資源處處長黎秀慧正式通知陳雲,指他在今年8月滿約後,將不獲續約。 報道中載有一封嶺大發出的通知信,當中提到嶺大中文系系主任將會向陳雲交待今次決定的詳情,而陳雲亦可就不被續約提出上訴。

在去年,陳雲曾被嶺大校長鄭國漢發警告信,批評他的言行不符學者身分,影響嶺大校譽。而在今年2月,陳雲在Facebook上表示自己預備撤離嶺南大學。而較早前,陳雲表示有意出戰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

《香港01》已向嶺大查詢,正等待校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