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度重犯】4.5億日元劫案 印籍被告申保釋被拒 下周再覆核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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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有份參與上月在尖沙嘴搶劫4.5億日元劫案的一名印度裔港人文子星,今早在九龍城法院申請保釋,警方今早嚴密戒備。主控官在開庭前特別提醒法庭,根據法例,傳媒不能報道保釋申請程序及內容,裁判官最後拒絕被告保釋,但被告可8日上庭覆核一次。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下周五(9日)會再提訊。

被告文子星今早在九龍城法院作保釋覆核申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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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內外均加強保安

警方今早以高規格押解被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法院內外都加強保安,除法庭的幾十米以外均有警察站崗,沿途亦有警察及警犬巡邏,庭內保安亦明顯加強,庭內有警員、保安及便衣探員守候,公眾人士及記者進入法庭前,亦需要接受安檢且不能帶液體入內。

主控官向法庭要求根據法例,下令傳媒不能報道保釋申請程序及內容。文子星被多達7名庭警押解出庭。文子星精神包滿,身穿啡色皮褸,不時向公眾席張望及面露微笑。

今日除文子星,同案一名尼泊爾被告LIMBU ENISH亦有保釋申請,惟二人申請均被拒。

劫案涉款額達3千2百萬

印度裔被告文子星(29歲),上周五和尼泊爾裔被告LIMBU ENISH(26歲)提堂,二人分別報稱售貨員和酒保,並均持有香港身份證。他們被控於今年2月9日,在尖沙咀碧仙桃路搶劫ABUSTAN Danielle John 和亞新逾4億5千萬日圓現金,相等於約港幣逾3千2百萬元。

案件並涉3名被告:簡志成(34歲,貨車司機)、THAPA Kenis(21歲,無業)和MUHAMMAD Yamin Butt(38歲,無業),次被告是尼泊爾裔,其餘兩人為巴基斯坦裔。全部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9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 6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