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補選】區諾軒被指曾燒《基本法》 選民入稟指不合當議員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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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剛當選立法會議員翌日,即有一名聲稱是港島區選民的男子,認為區曾焚燒基本法,及在公開場合高唱《城邦會戰勝歸來》等港獨國歌,指區提倡自決、港獨等,認為區不符合當議員的資格,又認為區違反參選聲明確認書的要求,今在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陪同下,到高等法院要入稟要求覆核區的資格,案件將於本周五作指示聆訊。

商人黃先生(中)今在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右)陪同下到法庭入稟。(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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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黃大海,答辯人區諾軒及港島區選舉主任鄧如欣。

區前年反釋法遊行曾燒《基本法》

申請人在入禀狀指,區諾軒在2016年11月2日參與反釋法遊行,並遊行至中聯辦外的集會期間,曾焚燒《基本法》。另在本月7日由港台舉辦的補選論壇中,區諾軒承認他有焚燒過《基本法》,當被問及會否再燒時,區更說:「如果我地見到抗爭,我地係需要做一d行為,我係唔介意再做多次。」

認為區應喪失參選資格

申請人指區諾軒的行為反映他非真誠擁戴基本法,他所簽署的參選人聲明確認書實屬無效。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0章,若參選人的聲明確認書無效,參選人則喪失參選資格。

黃大海稱他今次是以市民的身份入禀,又指香港是個講法治的地方,香港人應該守基本法。黃指是次訟費會由自己負責。王國興被問及為何不在選舉以前提出司法覆核,王回應指早前有向選管會主席馮驊投訴,但馮驊一直未有回應。

區諾軒則在其Facebook貼文指,當天焚燒的只屬示威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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