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馬師曾4000萬遺產稅案 子女再提上訴被駁回 並須付12萬訟費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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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伶王新馬師曾鄧永祥(祥哥)辭世20年,他的子女不滿稅局就祥哥生前在非州肯亞的金礦投資,徵收遺產稅4千萬元,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惟最終被判被訴。他們今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但仍被法庭駁回,並需支付12萬元訟費。

祥哥長女鄧翠玉,及三子鄧兆榮。(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申請人新馬司曾的一對兒女鄧兆榮及鄧翠玉,答辯人為稅務局。

申請人不滿稅局就祥哥在非州肯亞涉近1億港元的礦業投資收取近4000萬港元的遺產稅。申請人指原審法官在事實裁斷中出錯。

官:子女未能提交資合約正本

上訴庭法官指,祥哥的子女未能提交上述投資的合約正本,未能顯示原審法官在事實裁斷中有出錯,而且申請人有舉證責任向法庭解釋,以證明稅局有失誤,但申請人未能提供合理的上訴理據,即日駁回其上訴申請許可。

案件編號:CAMP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