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去留】私人遊樂場地違規個案不絕 違規牟利、假開放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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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象徵式收費把士地租地予非牟利團體作私人體育會所,但審計署2013年的《免地價或以象徵式地價直接批出土地予私人體育會所》審計報告,卻揭發私人遊樂場地營運情況千瘡百孔,甚至涉嫌違反契約經營牟利設施。此後,私人遊樂場地問題愈揭愈多,包括違反對公眾開放的規定、對公眾開放的時間有「水份」等等。

中華游樂會曾拒絕對外開放,疑違反康文署的規定。(林若勤攝)

中華游樂會

政府於2012年曾經修例,要求以後續租的私人遊樂場的承租人需向合資格外界團體開放體育設施,每月最少五十小時。而位於銅鑼灣中央圖書館旁的中華游樂會曾向民政事務處承諾會會開放五條高爾夫球發球道、室外網球場、壁球場、乒乓球枱等等。但有記者嘗試預訂埸地,卻以非會員資格為由,慘遭拒於門外,該會疑違反康文署的規定。

菲律賓會

涉違規分租餐廳 招待非會員牟利

菲律賓會(The Filipino Club)於2011年獲政府以1,000元象徵式費用,續租佐敦衛理道黃金地段3萬方呎地皮15年,地契列明會員等人方能出入會所、不准分租餐廳他人經營及不准非會員在餐廳消費。

不過,有傳媒就放蛇揭發一般人都可以出入餐廳,而餐廳更是由菲律賓會分租出去,菲律賓會的財務報表顯示,會所2014年從外聘餐飲公司收取51萬元的費用。為了附合地契要求,餐廳職員會向非會員的顧客發出一張臨時會員職申請表,稱下次再光顧,就可獲發臨時會員咭,標明是「菲律賓會餐飲會籍」。

菲律賓會除了涉違反地契,其入會資格亦備受質疑。本港67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中,菲律賓會的會員人數最少,僅得140人。雖然名為菲律賓會,但原來該會由港人主導,受邀才能入會。公司的董事均持香港身份證,未見有菲律賓籍人士。該會官網表明「為了確保會員利益,人數限制在適當數目」,由會方委員會邀請方可入會,入會費4,000元。

不過,由於會員人數太少,會費收入不足應付營運開支,該會只好涉違反地契分租餐廳牟利,容許非會員使用餐廳。

清水灣鄉村俱樂部涉把會所出租作婚禮場地牟利。(清水灣鄉村俱樂部網站圖片)

清水灣鄉村俱樂部

清水灣鄉村俱樂部獲政府零地價撥地129公頃,該會所地契列明禁止舉辦「商業活動」。不過,有傳媒於2013年「踢爆」俱樂部把會所出租作婚禮場地,開放給非會員作證婚和婚宴之用,每場西式和中式午餐婚禮分別最低收費20萬及24萬元。

粉嶺高球場的公眾使用率,被指有「水分」。(資料圖片)

粉嶺高球場

公眾實際使用率與官方說法不符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年1月曾於立法會回應指,公眾和外界團體均可使用粉嶺高球場,而高球場2017年舉行約12萬場高球運動,當中「非會員」佔大約5萬場,佔總使用量逾40%,並指數字由球會提供,「是事實陳述」。不過,《香港01》記者翻查該會2016年年報,發現「非會員」原來包括會員親友,以及高球體育會會員,當年公眾實際只佔總使用量26%。

根據該會2016年年報,粉嶺高球場總球局場數約為11.3萬場(見下表),當中該會會員佔約58%,即近6.5萬場,而「非會員」則佔42%,即約4.8萬場。這4.8萬場球局中,原來「會員攜同訪客」及「高球體育會的相關人士」共佔1.8萬場,餘下約3萬場才屬於「公眾訪客」。

按比例,「公眾訪客」佔總使用量僅26%。綜合分析2016年局方數字,劉江華引述2017年的「非會員」數據不排除或有水份,未能真正反映公眾使用粉嶺高球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