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強積金對沖】新方案政府僱主加碼 一文睇清新舊方案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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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乎300萬打工仔福祉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行政會議今日(27日)討論最新方案。會前特首林鄭月娥未有透露相關細節,但承諾港府會「加碼」落水。
綜合各方消息,港府財政承擔會由原本預算案預留的150億元,進一步增加至175億元,補貼過渡期亦會由10年延長至12年。至於最關鍵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程式,新方案維持現狀,意味打工仔所得比早前討論的方案更多。
《香港01》與你對照前特首梁振英及現任林鄭月娥班子方案,一文睇清打工仔權益得與失。

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橫跨兩屆政府仍未取得共識。(資料圖片)

取消強積金對沖,過去多年一直是勞工界頭號訴求,事關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開始實施,截至2016年底為止,全港打工仔已被沖走累計320億元,用作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另超過7成對沖個案,戶口內僱主供款被對沖至「1蚊都無淨」。

前特首梁振英及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均於競選期間,承諾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當時前特首梁振英在離任前7天承諾港府將承擔79億元,於10年過渡期協助僱主分擔部分遣散費及長服金開支。另提出更改計算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方程式,計算年資時由66%下調至50%,方案遭勞資雙方強烈反對,未能達成共識。

今年2月底,《財政預算案》公布將政府承擔額由79億元增加至150億元。最新消息指,港府將進一步「加碼」至175億元,過渡期會延長2年至12年,期望可以換來商界支持;另備受爭議的計算方程式,則維持現有機制不變。

*據消息透露

取消強積金對沖問與答

Q/ 取消強積金對沖,對打工仔有何意義?

A/ 打工仔將毋須被「沖走」強積金供款,亦可同時獲僱主強積金供款,及實質支付的遣散費金額。

假設一名僱員月薪1.5萬元,2年後不幸遭「炒魷」,合資格領取遣散費。
在現行安排下,打工仔可獲2萬元,當中18,000元來自僱主「對沖」強積金。
而在取消對沖新方案下,打工仔既能取得僱主強積金供款;亦可同時取得遣散費,合共38,000萬元。
換言之,僱員所獲將增加1.8萬元,較現行機制下增加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