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謝偉俊指釋法「百害取其輕」 解基本法爭議避無可避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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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今早在吵鬧聲下進行,民主派議員再就一地兩檢是否違憲和違反《基本法》提問。本身是律師的謝偉俊指出,人大決定雖有權威性,但未必能作為一地兩檢最穩當的支柱;他又提到,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指出「一地兩檢」違憲,認為人大釋法可能是避無可避和「百害取其輕」,但他重申並非主張動輒就釋法。
代替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會議的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僅表示,人大決定與政府作出的決定是一致的,人大有權力作出釋法,又指不同人有不同意見,未有正面回答謝偉俊就釋法的提問。

本身是律師的謝偉俊指出,人大決定雖有權威性,但未必能作為一地兩檢最穩當的支柱。(資料圖片)

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兩度因民主派議員衝出主席台而暫停會議;公民黨郭榮鏗、工黨張超雄等民主派議員在會議上,多次就《基本法》18條、一地兩檢是否違反《基本法》提問。

由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再次缺席會議,由早前盛傳是律政司司長熱門人選、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作答,他一如以往重申一地兩檢並非在全香港執行,因此沒有違反《基本法》。

謝偉俊強調非主張動輒釋法

本身是律師的謝偉俊指出,人大決定雖有權威性,但未必能作為一地兩檢最穩當的支柱,他又提到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指出「一地兩檢」違憲,他明言可透過人大釋法,令公會和議員「唔使再擔心」,他指出人大釋法可能是避無可避和「百害取其輕」,但他重申並非主張動輒就釋法。
    
黃惠沖說聽到謝偉俊的觀點,他強調人大決定與政府作出的決定是一致的,人大有權力作出釋法,又指不同人有不同意見,未有正面回答謝偉俊就釋法的提問。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則提到,草案以「宣布」字眼,「宣布」把「某範圍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李慧琼指人大決定已經作出宣布,再使用「宣布」的字眼,或不適當,「人大已經宣布咗,香港係按人大決定落實」,她問到會否因此增加未來遭司法覆核的風險。黃惠沖指,「宣布」的用法與深圳灣口岸條文是同一個做法。

區諾軒和公民黨譚文豪則指出,若政府多次指出,一地兩檢是參考深圳灣模式進行,為何深圳灣口岸有租約,而一地兩檢至今仍未與內地簽訂簽約,列明租借期限。(資料圖片)

區諾軒追西九租約  陳帆指無租借期限

區諾軒和公民黨譚文豪則指出,若政府多次指出,一地兩檢是參考深圳灣模式進行,為何深圳灣口岸有租約,而一地兩檢至今仍未與內地簽訂租約,列明租借期限。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出,深圳灣模式是一面境,作為一地兩檢的參考,又直言內地口岸區是沒有租借期限。

區諾軒再追問為何他要求的三份文件,包括逃生門文件、西九龍總站地契和租約,政府至今仍未能提交,陳帆指若每一項文件都要提交立法會草案委員會,討論便會失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