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財會潑墨 須向立法會支付4800元清洗費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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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右)在3月12日的財會向主席台擲書及膠樽,被行管會發信警告。(資料圖片)

立法會財委會上月11日審議高鐵追加撥款期間,泛民議員不滿代主席陳鑑林終止議員發問,一度走出主席台抗議,其中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將墨汁潑向主席台。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曾鈺成,今日向梁國雄發警告信,要求梁不可再次作出任何可能導致秘書處職員及與會人士身體受傷、令行管會財物受損的行為,並要求他支付清洗及更換被弄污物品的費用,款額為4,800元。

曾鈺成在信中指,梁國雄在當日會議把墨水潑向主席台,弄污部分秘書處職員的制服、個人物品及會議室地氈,秘書處須清洗及更換有關物品,又指梁國雄於翌日會議把書本及一個半滿的塑膠飲料瓶擲向財委會主席,險些擊中主席、秘書處職員等。

曾鈺成指,行管會極度關注梁國雄的違規行為,不僅損毀行管會財物,亦可能令出席會議的議員、職員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甚至受傷,故行管會認為須向梁國雄作出警告,並要求他支付4,800元清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