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普通話】劉子頎、陳樂行被罰停學將上訴 陳研司法覆核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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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浸大學生因不滿校方的普通話豁免試評分標準欠透明,今年1月曾到校內語文中心抗議逾8小時。浸大已就事件完成紀律聆訊,涉事4名學生同遭處分。
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被罰停學1個學期、接受大學情緒輔導;中醫系學生「浸大山神」發起人陳樂行被罰停學8日及40小時校內服務,二人同時需於本月12日前撰寫道歉信。另有兩名學生被判服務令及需撰寫道歉信。
二人表明將會向校方上訴,陳不排除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

劉子頎認為,聆訊結果造成極壞先例,或令同學對日後參與校內抗爭行動卻步。(陳淑霞攝)

劉子頎認為,聆訊結果造成極壞先例,或令同學對日後參與校內抗爭行動卻步。他又指,4名接受紀律程序的學生中,僅他被罰停學一個學期,形容校方是「槍打出頭鳥」。劉子頎說,因擔任學生會會長而需延遲一年畢業,連同今次停學令,預料將較同屆同學遲兩年畢業,「有啲攰,要讀3年同一個年級⋯」。

他又指近日自己容易感到疲累和不開心,校方輔導員指他有抑鬱徵狀,「情緒係個人嘅事,但無理由變咗一個罪,好似刻意去標籤我。」

劉子頎又指,曾有校內高層向他透露:「咁多人望住,無理由唔罰」。他質疑校方受壓,並非基於實則案情作出判決,又以「荒謬」形容校方未曾與他們覆核案情。

陳樂行認為,紀律委員會偏聽一方片面之詞。(陳淑霞攝)

陳樂行:校方未能安排廣州實習 需休學一年

陳樂行則認為,紀律委員會偏聽,裁決信中部份案情與他們認知不符,但聆訊過程中他們無機會回應,變相剝奪二人基本申辯權,若上訴不果不排除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他又指,校方未能安排他到廣州實習,已按校方建議休學一年。

劉、陳二人2月中接受校方紀律聆訊,校方指二人違反學生守則,包括干預教學及行政、作出不恰當行為及危害大學群體人身安全等,兩人否認全部指控。二人上周四(29日)接獲校方發出的裁決信,信中提及將設7天上訴期。

一批浸大學生因不滿校方的普通話豁免試評分標準欠透明,今年1月曾到校內語文中心抗議逾8小時,期過二人曾指罵職員。當時校方下令二人即時停學,劉、陳二人批評浸大未審先判。及後二人向語文中心教職員道歉,校方撤銷兩人停學令,直至早前紀律委員會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