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虛報進修開支瞞稅 上訴駁回即囚2月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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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懲教助理假扮網上星探非禮兩名少女,獲准減刑。(資料圖片)

一對中年夫婦虛報個人進修開支瞞稅而惹官非,其中丈夫在9年間逃繳薪俸稅約7萬9千元,早前被判入獄2個月及罰款9萬元,而其妻則被判入獄4個月,但准緩刑3年。夫婦二人不服判刑,早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湯寶臣今午(4月21日)駁回上訴,丈夫需即時入獄服刑,並會於稍後時間判下書面解釋。

兩名上訴人:洪浩泰(49歲),被指於2002至2011年共9個課稅年度虛報個人進修開支44萬元,並少付稅款78,407元;而洪妻許靜敏(44歲),亦被控以同樣手法瞞稅,並在7個財政年度報稱花上251,600元作個人進修開支,從而逃避42,456元稅款。二人聲稱他們花費在私人補習費用上,不知不能用作進修開支。

兩夫婦去年七月被裁定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原被判緩刑及罰款,惟控方提出覆核刑期申請,裁判官後改判男被告即時入獄2月及罰款9萬元,且須一筆過支付欠交的稅款,其妻則被判入獄4個月,但准緩刑3年,並須加罰款49,000元。

上訴人的律師在上訴曾指他們已支付所欠稅款,且案件並非最嚴重的類別。但控方卻指法庭需要向公眾傳達訊息,逃稅是嚴重罪行,並非被發現後償還欠款便可了事,他們亦要付上刑事後果。

 案件編號:HCMA75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