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企業就僱員薪酬達協議或觸犯條例 陸頌雄表示歡迎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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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9日)就僱傭市場上的若干行爲發表意見公告,提醒《競爭條例》同樣適用於僱傭市場,若僱主之間如涉及合謀訂定僱員薪酬協議、禁止挖角協議等資料,即有觸犯條例。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對意見公告表示歡迎,又指「打工仔」處於弱勢,議價能力及薪酬加幅不高,若公司之間可互相參考薪酬指標,他們即使「跳槽」也難以獲得理想薪酬待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對意見公告表示歡迎。(資料圖片)

陸頌雄指出,勞動市場上「打工仔」處於弱勢。他舉例,港鐵公司考慮員工待遇時,可參考另外28間具參考價值的大公司的指標性薪酬待遇,他認為或涉及「交換敏感資料」,形成勞動市場上薪酬待遇相若,故勞工即使跳槽,也難以獲得理想薪酬待遇,「就算轉工轉嚟轉去,都冇乜特別好嘅薪酬待遇」。

他促請競委會跟進調查相關企業,特別是大企業和涉及公共事業的企業,過往收集業內或不同行業薪酬趨勢,是否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從而削弱員工權益。他指出,2010年美國蘋果公司與谷歌曾經私下協議,承諾互不挖角,相關行為也被裁定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他又指,工聯會會將收集到的相關個案轉交競委會,也會與相關工會密切聯繫,進一步了解業內獲取其他公司薪酬待遇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