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掟杯案】帶着矛盾去法庭  梁振英VS黃毓民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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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因涉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一案。黃毓民沒有聘請律師,親自出戰盤問梁振英。兩人在庭上盡顯中文功力,在字眼、細微情節上糾纏,舌戰三日。黃毓民毫不放過每個進擊的機會,梁振英亦十足準備,不時還擊,將法庭變成舞台,字字珠璣,好戲連場。

梁振英受黃毓民盤問,兩人舌戰超過預定時間,由原定兩日延長至三日。

黃毓民早在審訊前,已準備就緒,揚言要盤問梁振英對方兩日,但一概拒絕透露辯方的案情,及未有同意任何控辯雙方同意案情。審訊第一日(4月19日),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後,欲傳召第一位證人特首梁振英時,黃毓民立即喊停,提出法庭並無權力傳召梁振英。

首先,我提出證人(即是梁振英)的個人言行反映出,此人亳無誠信,喜歡講大話,不恰當成為證人。第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都提出過,行政長官駕於三權立法之中,說法亦得官員認同,甚至連梁振英自己都同意自己「地位超然」。我有權相信他身份特殊,擁有無上權力,行政長官首長或屬不可強迫作證的身份。
黃毓民
黃毓民早在盤問梁振英前,已揚言要盤問兩日,最終長達三日。他在法庭答辯不認罪時,並稱:「議會抗爭無罪,我不認罪!」。(李澤彤攝)

稱呼篇-「係咪要叫你梁特首?」

裁判官朱仲強固然拒絕其申請,當梁振英一出庭,黃毓民立即下馬威:「我係咪要叫你梁特首?」

梁振英只敢沉默應對,裁判官朱仲強立即介入。

裁決官(對黃):你叫佢證人就得。

黃(堅持):我係咪要叫你梁特首?

梁:等法官裁定。

被襲擊反應篇-梁振英震驚、淡定?

鑑於梁振英供稱,當日先聽到身後的玻璃爆裂聲,發現有人向自己拋擲玻璃杯,心情震驚,他深怕會有第二次襲擊。

(審訊第一日)

黃:震驚指咩呀?唔係振英,係震驚喎!

梁:當時第一次聽到玻璃爆破聲,聲音好近我,大力撞破,從來無喺立法會發生過。

(審訊第二日)

黃:搞事既人,當時都被夾走哂啦,你點驚第二次襲擊?

梁:或有其他同黨犯案。

黃:你講多次,同黨?立法會有無咁恐怖呀,有恐怖分子呀?

梁:掟玻璃係咪恐怖,被告可以自己去形容。

黃:你講到玻璃威力咁大,發現自己無受傷時,你有無關心其他人有無受傷?有無慰問人?

梁:無。

黃:咪符合你性格囉。

(審訊第三日)

黃(重播錄影影像):你就話你受驚呀,畫面睇到,實際得個短短三秒,仲睇到你無反應!

梁:受驚係可以有好多表現,用英文黎講,叫freeze咗喺度。

黃:真係越問越多版本呀,死人咁﹑碌木咁企係度,都叫「震驚」呀?

梁:我第一日作供時已講過,我當時定一定神,睇下自己有無受傷。

黃:你口供紙裏,話事發時有紙張你左手邊拋擲出黎,畫面裡,你根本從來沒望過向左手邊。

梁:點解你覺得我無望去左手邊?畫面根本睇唔到。

 

【毓民呈黃定光立會睡照作證 質疑處處討好梁振英】
【黃定光作供稱見「閃光影」 當日下午報警】

玻璃杯當日在特首梁振英身旁爆開,碎片散佈一地。(TVB截圖)

拾玻璃做證物篇- 不怕篤穿口袋?

梁振英供稱,事發後他撿起其中一塊玻璃碎片,並沒有用任何物料包着玻璃,便將該證物一直袋在身,直到帶回禮賓府才交予保鑣,讓對方報警。

(審訊第一日)

黃:你當日袋住塊玻璃喺個身度,直到返去禮賓府,再交塊玻璃俾保鑣?

梁:係袋左喺個身度。

黃:咁係放左係咩袋?口袋丫,褲袋丫,咩袋?

梁:唔記得。

黃:唔會篤爛架咩?常理而言,無人會將三尖八角既玻璃袋係身度,你同唔同意咁既行為違反常理?

梁:唔同意。

(審訊第二日)

黃:袋住塊玻璃,唔會唔舒服?

梁:無。

黃:你無擔心被界親?劃破西裝呀咁?

梁:碎片飛起時,非常危險;碎片隔住裝隔住恤衫,不危險。

黃:哦,尋日問你時,你又話唔記得放邊個袋,恤衫就即係上身啦,即係西裝袋啦。都係,恤衫不危險,褲袋就危險。你練過鐵布紗?點解要執起玻璃碎片?

梁:我要證明有人襲擊我。

黃:你只係拎玻璃出嚟,表現鬧立法會議員!

(審訊第三日)

黃:你點解當場要執玻璃?

梁:我想睇清楚,玻璃爆破的程度,我想報警,就要有證據。我留下答問大會,是因為行政長官的職責,我亦唔會係暴力面對退縮。

黃:演說完畢。咁你點解要展示玻璃碎片?

梁:立法會議員的行為變本加厲,掟野並唔係我屆內開始,之前有人姑息我管唔到,但我不能姑息。

咬文嚼字篇-擲杯?掟杯?爭拗半天

黃毓民連日來,質問梁振英供詞所用字跟其描述不一致,質疑梁不但有警員作軍師,更懷疑他只向警員口述,警員作出相關調查及補充後,直接打好現今的口供紙,讓梁振英簽名就了事。

(審訊第一日)

黃:你供詞話「不知何人拋擲紙張和玻璃」,庭上又稱有立法會議員拋擲紙張,立法會唔係人呀?你說法根本自相矛盾!

梁:我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黃:供詞裡「有人將類似紙張的不知名物件拋向我的方向」,咩叫「類似紙張的不知名物件」?紙張就紙張,呢種咪撚字囉!

梁:有關字眼準確,因為我當場無檢查過眼前的,係咪真係紙張。

黃:生命有限,你同我一樣,係死到臨頭既人,可以用兩個字講既,點解唔用兩個字講?

黃:你庭上就話「掟」杯,但供詞就寫「拋擲」,但又有錯字喎,呢個係摘左你頂烏紗帽個摘字。

梁:我睇過口供至簽,我有詳細睇,但無發現錯字。

黃:我向你提出,你什麼都睇唔到!

梁:我睇到,並確認呢份口供既真實性。

黃:你就成日強調真實,符合你個性。如果係有信心,係唔需要不斷強調真實無訛,證明你講緊大話,你同唔同意?

梁:唔同意。

(審訊第二日)

黃:「拋擲」是比「掟」更溫和的動作。

梁:紙張自己去唔到咁遠,玻璃杯亦去唔到咁大力。拋擲﹑投擲﹑掟,都係語言上的同義詞,唔想被告再係「拋」字上做文章。

(審訊第三日)

梁:我行入立法會時,被告有時話我停左一秒,有時又話我等左一陣,被告都同樣有不同的表述。

黃:學下你啫。

特首梁振英成為香港回歸以來首位出庭作證的行政長官,警方連日來也出動逾百名警員,以作高度戒備。(羅君豪攝)

「689」外號篇-這個稱號由來是⋯⋯

黃:我向你提出,今次訴訟,只係你要報復黃毓民處處同你作對!

梁:不同意,被告並唔係唯一一個跟我持政見相反的一個。

黃:你記唔記得第一次答問大會發生左咩事?

梁:唔記得。

黃:「689」呢個名,係我幫你起,我唔係唯一一個政見有別的人,但我係特殊的一個!

案情以外篇 - 你有沒有近視? 

黃:舊年,梁國雄議員向你掟誠實豆沙包,你知唔知咩係誠實豆沙包?

梁:知道。

黃(在梁振英看片時):你有無近視?

梁:有。

黃:咁你有無老花?

梁:戴咗隱形眼鏡,無老花。

梁振英作供完畢,控方還有其他證人上庭,繼續接受黃毓民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