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取消盧旺達免簽證安排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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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提醒,港人欲到訪盧旺達共和國,須向當地查詢簽證安排。(資料圖片)

現時盧旺達共和國國民可免簽證訪港,逗留不超過14天,不過入境處宣布,由本月29日起,盧旺達共和國國民不論因任何理由訪港,包括留在機場禁區內的過境旅客,均須申請簽證。入境處同時提醒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到訪盧旺達共和國前,要先向盧旺達共和國有關單位了解最新簽證安排。

入境處指,香港一向實施開放的簽證政策,現有約170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可免簽證來港旅遊,逗留7至180天不等。入境處稱會不時檢討簽證政策,並按需要調整,確保有關措施在給予真正訪客旅遊便利的同時,亦能維持有效入境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