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港獨分子組黨已犯罪 《人民日報》促律政司研究採取法律行動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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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今發表短文文章,引述法律界人士指港獨分子組黨已構成實質行動,觸犯涉及煽動、顛覆等罪行的《刑事罪行條例》,認為律政司要詳細研究,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人民日報》海外版的文章指,港獨人士組黨觸犯《刑事罪行條例》,認為律政司需研究是否採取法律行動。(人民網截圖)

此篇題為《和理非》的文章刊登於「熱詞解析」專欄,文中先指中文大學上月在7間大學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近7成受訪者認同「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手段,8成半人認為「武力抗爭」應有底線,故「和理非」仍是香港年輕人的主流價值。

引用中文大調後,文章就指本港某些「極端政黨」正升級抗爭手段,更提出「武裝起義」,表示要組織青年學生成為主力,將於校園舉辦論壇及派傳單等宣揚港獨主張,引述政界人士批評有關言行已超越言論自由範圍,「有人只想以出位言論吸引傳媒報道,增加自己的知名度,但卻把香港推向危險的境地」,認為特區政府不能姑息。

文章最後又引述法律界人士指出,港獨分子組黨已構成實質行動,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即使條例中有涉及煽動、顛覆等罪行,特區政府卻從未引用,認為律政司需詳細研究,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不過,文中未有交代,引述的法律界人士到底所為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