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路障】警方發通知書 涂謹申批不近人情:事主僅協助執法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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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警方於粉嶺公路追截一輛懷疑違法的私家車時,於現場截停三輛途經的車輛,疑組成「人肉路障」堵截,最終釀成2死多傷,警方事後向捱撞事主發出「擬控告通知書」。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日前指,警方按法例要求,於14天內對交通意外案件有關人士發出「擬檢控通知書」,是一貫既定程序。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日(16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事主於意外中受傷,車輛更出現損毀,惟警方未有道歉或慰問,甚至發出「擬控告通知書」,批評警方不近人情,「(市民)將命擺上為你(警方)執法…. 但仍有可能被你告可能刑事,好過份!」

警方今年2月中在追截懷疑違法私家車期間發生車禍,疑截停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資料圖片)

粉嶺公路往九龍方向今年二月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輛私家車為避開交通警追截,最後失控翻側,車上司機當場死亡,男乘客亦證實不治。當時警方於現場截停車輛組成「人肉路障」堵截,造成多人受傷,惟警方事後向捱撞事主發出「擬控告通知書」。

「今次是警察叫停……咁樣市民點同你合作?」​

涂謹申表示,根據過去交通意外做法,若事主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警方會作出調查,並會發出「擬檢控通知書」,事主可於限定時間內,準備辯護或尋求律師協助。然而,今次事件並未符合上述情況,批評警方不近人情,「今次是警察叫停……咁樣市民點同你合作?」

涂謹申陪同死者女兒會見院方代表。(資料圖片)

車輛損毀警方至今未有道歉或慰問

他又指,事件中被當作「人肉路障」的事主受傷,車輛更出現損毀,惟警方至今仍未有道歉或慰問,更即時發出「擬檢控通知書」,質疑警方「死撐」,「(市民)將命擺上為你(警方)執法…. 但仍有可能被你告可能刑事,好過份!」

質疑「人肉路障」做法不恰當

他又指,警方以「人肉路障」堵截車輛不尋常,令市民生命出現威脅,坦言:「現時市民出街隨時出事!」他又指,9年前警方曾於觀塘繞道,利用「人肉路障」堵截非法賽事,事後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公開認錯及道歉。涂謹申認為,上述情況反映「人肉路障」不恰當,質疑警方為何仍採用此方法,「警察自己搵命博無得講啦,佢哋係受薪!」

事主擔心被控告

事主之一的鄭先生表示,於事發後2至3日後收到「擬檢控通知書」,坦言當時非常無奈,「宜家我協助警察捉賊,但又要冒被你告的風險!」他又指,雖然警方稱事件仍調查中,故無未必作出控告,但他坦言:「你話未必,即係有可能告啦!」

鄭先生又指,事件中可見警方疏忽職守,行動更出現問題。他續指,事發後若要再買汽車保險,將會昂貴2至3倍,惟警方未曾提及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