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發公開信 促校委交代大學管治專責小組檢討範圍

撰文:廖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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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今早(4月25日)於Facebook專頁向港大校委會發公開信,敦促校委會按一月例會決議,盡快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大學管治架構,並於明日校委會會議詳細討論專責小組的職權範圍及諮詢方法,積極推行大學管治變革。

港大學生會今早(4月25日)十時半,向港大校委會發公開信,要求明日例會就研究大學管治專責小組的職權範圍等事項,作詳細討論並公開交代。

港大學生會在信中表示檢討大學管治刻不容緩,批評特首梁振英作為必然校監,於過去一年恣意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是大學管治問題根源,認為重新檢視校監產生辦法及其權力範圍,是專責小組首要正視的問題。信中亦提到,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曾表示專責小組檢討事項的決定權在於校委會成員,故不接受校委會以草草一句「檢討任何會影響大學管治的範疇」來概括專責小組的職權範圍,要求校委會於明日會議就以下事項詳細討論,並公開交代細節:

一,專責小組須檢討校監必然制
二,專責小組須檢討校委會校內校外委員之比例
三,專責小組須檢討校監委任校務委員的制度
四,專責小組須在檢討時充份諮詢大學各持份者

港大校委會於一月例會中,決定待教資會公開《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後,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大學管治架構。報告於上月底公布但港大校委會未有行動,所以港大學生會向校委會發出公開信,要求校委會積極執行決議,並於明日會議中詳細就以上事項作詳細討論。以下為公開信全文:

【致港大校委會全體成員的公開信|An Open Letter to all Members of the HKU Council】

致港大校委會全體成員:

港大校委會於一月例會中,決定待教資會公開《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後,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大學管治架構。該報告已於上月底公佈,五年一檢的限期亦早已屆滿,檢討大學管治實在刻不容緩。有見及此,我們敦促校委會必須於明天的會議中詳細討論專責小組的職權範圍和檢討事項,確保大學管治變革得以有效推行。

行政長官作為必然校監是眾多大學管治問題之根源。歷任港督深明院校自主之可貴,故均能自我約束權力,而擔任大學校監僅屬禮儀性質。然而,狼英政權過去一年恣意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可見制度之弊端。專責小組必須正視問題,重新檢視校監產生辦法及其權力範圍。

此外,現時校外人士佔校委會大多數,唯校外人士大多為梁匪直接或間接委任之親信爪牙,致使種種外來政治打壓能干預人事任命。相反,校內人士勢孤力弱,其意見被視如敝屣糞土,難以反映院校利益,我校自主岌岌可危。專責小組必須檢視校委產生辦法,使校委會行使職權時在學術自由和向公眾問責中取得平衡。

學生作為大學的重要一員,其意見尤關重要;而我校一眾教職員,為其學術研究環境發聲亦是理所當然。因此,專責小組必須廣泛諮詢各持分者,確保其意見得以充分反映,在參考專業意見制定改革方針時,仍須捍衛院校理念和核心價值。

李國章曾言專責小組檢討事項的決定權在於校委會成員,因此校委會成員在討論專責小組職權範圍及諮詢方法時絕不能置身事外,任由職權範圍只籠統地提及「檢討任何會影響大學管治的範疇」。在其位,謀其政;諸位校委手執改變我校命運大權,任重道遠,實在不能敷衍了事,任憑我校百年基業毀於一旦。本會要求各校委於明日會議中討論以下事項,並於會後公開交代細節:

一、專責小組須檢討校監必然制;
二、專責小組須檢討校委會校內校外委員之比例;
三、專責小組須檢討校監委任校務委員的制度;及
四、專責小組須在檢討時充份諮詢大學各持份者。

香港大學學生會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