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外判制度 工會倡價格評分只佔合約至3成 政府僅願降至6成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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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海麗邨工潮後,揭房署外判制度下有漏洞。工會早前與勞福局長羅致光等組成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會面,包括職工盟、清潔工人職工會等,就政府外判制度表達意見。
關注生活工資聯盟項目統籌胡穗珊說,在會上曾倡設立約滿酬金及「生活工資」為工資下限等,惟局方僅答應會就設立兩年制的合約滿酬金,作積極考慮,避免外判公司要求員工自動離職,使勞工蒙受遣散費損失。

胡穗珊引述局方回應指,會就設立兩年制的合約滿酬金作積極考慮。(資料圖片)

局方就設立兩年制的合約滿酬金作積極考慮

工會早前與勞福局長羅致光等組成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會面,包括職工盟、清潔工人職工會等。關注生活工資聯盟項目統籌胡穗珊說,曾在會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合約中以「生活工資」作工資下限、改善政府外判合約評分制度及設立約滿酬金等。

她引述局方回應指,會就設立兩年制的合約滿酬金作積極考慮,避免外判公司要求員工自動離職,使勞工蒙受遣散費損失。

胡穗珊批局方沒有誠意聆聽團體意見

然而,在政府外判合約評分制中,價格評分比例約70%,胡穗珊指目前價格因素主導中標機率,故在會上建議提高在技術評分中「工資」和「工時」佔的影響,並倡當中價格評分佔的比例降至30%,以保障工人;但局方則反建議指,考慮把技術與價格評分比重調至4:6,並在4成中把工資佔的比例加至15%,胡批評:「佢自己都有晒劇本!」

在倡「生活工資」為工資下限,以改善外判工人薪酬偏低的問題時,胡穗珊引述局方稱「做唔到」。她坦言對會議非常失望,認為政府在整個檢討中不願意訂立指標,形容局方沒有誠意聆聽團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