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否認欠死者逾200萬 指支票只是「寫出嚟」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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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Dan6工廈石屎藏屍案續審,庭上繼續播放首被告曾祥欣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警員出示多借據,指首被告曾向死者張萬里借200萬及20萬元,首被告即解釋未有向張借貸,並解釋張只是開票以「氹」人投資,及由他作中介找人借錢,又指其中一張20萬支票,其實只借他1萬,又指那張支票只是「寫出嚟㗎咋嘛。」

首被告曾祥欣否認欠死者張萬里借200萬。(中央社圖片)

開200萬支票為「氹」人入股

警長又向首被告曾祥欣展示多借據,顯示他曾向死者張萬里(下稱:張)借200萬,首被告解釋,張要開設公司,並需要合股人,故要開出支票,假裝要入股,以便「氹」其他人入股投資200萬元。

首被告強調他從未欠張200萬,亦從沒提取張開出的200萬支票,而張當時的戶口亦沒有錢,若入票亦會彈票。他又透露張成功「氹」到人入股後,其中有100萬「入袋」。

20萬欠單實質只借1萬

警方又向他展示另一張他向張借款20萬的欠單,首被告解釋,他只是問張借1萬作生意周轉。警長追問他為何借據寫20萬他仍簽署作實,他則指,張叫他找人到大眾財務借錢,而該一萬元早已還清。他又指張當時無業,但認識很多借貸的人,而他則為中介。首被告又叫警方查看張的戶口,便會知道張的戶口都無20萬元,又說:「張票寫出嚟㗎咋嘛。」

首被告形容死者張萬里是他的「搵錢拍擋」。(網上圖片)

指張曾介紹有錢人買紅酒

他並透露張曾急需要25萬,但要人幫忙擔保,他便要求祖父開出13萬支票,以讓張可成功借錢。他坦言當中沒有利益,但因為與張是合作伙伴,「佢爭我錢時,我又爭佢錢」,利益是張之後會「畀番單job我」。他又解釋,張後來確介紹3名「有錢人」向他買紅酒,首被告在該3人身上,每人獲利10至20萬。

明天控方將繼續播放首被告的錄影會面。

三名男被告曾祥欣(26歲)、劉錫豪(21歲)及張善恒(23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

案件編號:HCCC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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