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局長「行孖咇」 觀水塘浮動太陽能發電裝置 黃錦星:惜水減碳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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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即將推行上網電價,鼓勵民間安裝太陽能電池板或風力裝置發電,同時政府亦推行可再生能源措施。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撰寫網誌,指早前與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行孖咇」往船灣淡水湖,在水中央檢視浮動太陽能發電裝置,直言系統每年發電可達12萬度,相等於其家幾十年用電總量。他認爲,該系統既可善用本港有限空間去結合低碳潔淨能源發電,有助減緩氣候變化,同時又保護水資源,包括降低儲水蒸發及控制水藻增長,對水塘儲水的量與質均有裨益。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左)與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右)早前「行孖咇」往船灣淡水湖,在水中央檢視浮動太陽能發電裝置。(發展局提供)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6日)撰寫網誌,憶述年幼時正值香港嚴重水荒,「制水」政策收緊至每四天供水一次,每次四小時;隨着船灣淡水湖於1968年建成,紓緩連續數年的大水荒。他指,去年位於大嶼山石壁水塘及船灣淡水湖的浮動太陽能發電先導計劃先後竣工,船灣的浮動太陽能板特別悉心採用「船」的構思,將浮板排列仿如船形。

日前,黃錦星與黃偉綸「行孖咇」往船灣淡水湖。黃錦星指於水塘引入浮動太陽能發電,既可善用本港有限空間去結合低碳潔淨能源發電,有助減緩氣候變化,同時又保護水資源,包括降低儲水蒸發及控制水藻增長,對水塘儲水的量與質均有裨益;而水塘的清涼及開揚環境更令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産電效能,比一般本地屋頂裝置可高約20%,為香港日後發展更大規模浮動太陽能發電設施奠下關鍵基礎。

船灣的浮動太陽能板採用「船」的構思,將浮板排列仿如船形。(發展局提供)

他又指,浮動太陽能板除了環保減碳,自身亦須適應極端天氣。例如,去年經歷強颱風「天鴿」吹襲後,仍絲毫無損,並引述水務署職員指「當時預計需換一至兩塊太陽能板,怎料最後一塊也不需更換」。

黃錦星表示,政府以身作則,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由二億元加碼至十億元撥備予政府場地及設施(包括水塘)增設各樣可再生能源應用;而新鮮出爐的「上網電價」將提供適切的經濟誘因,令一般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投資回本期縮短至約十年,吸引企業、團體及大眾人士善用其合適空間「種電」。他又鼓勵,若市民家中沒有空間「種電」,可考慮認購新設的「可再生能源證書」,支持本港「綠電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