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車禍檢討】遭質疑規管指引過時 官員稱行之有效無修改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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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成立的「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首場聽證會今日(7日)展開,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黎以德及副秘書長蔡傑銘等多名官員首先作供,委員會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提出口頭質詢,質疑多份監管文件已過時,及為何部份規管如車長工時及休息時間只是指引、沒有罰則;黎僅回應指,現行的規管行之有效,所以並未有就此特別進行修改。

委會員資深大律師質疑為何部份規管如車長工時及休息時間只是指引,而非立例規管。(盧翊銘攝)

獲政府委任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在會上質疑,有部份規管文件明顯過時,例如在文件中仍有「售票員」,可見已不及時宜。他又指出,專營權文件亦沒有提及如何訓練車長,故質疑局方為何認為巴士公司的安排是有力且適當;同時,他稱局方給予巴士公司關於車長工時標準只是「指引」,問局方為何不直接立法規管。

黎以德回應表示,「指引」至今修改過6次,認為至今行之有效,惟承認從未援引法例罰款,而為何一開始只是「指引」,他兩次回應「即時我回答唔到」,需要參閱以往的文件,在日後再補上書面回覆。他強調,運輸署會調查車長的工時有否跟足指引,如發現對方違反指引,會要求巴士公司解釋,法例亦有相關罰則。

鄧樂勤又問到,為何巴士公司沒有附例,以防止車長受襲等事件發生;黎重申巴士公司有相關指引,但巴士跟港鐵並不相同,所以未有相關的附例,當中最大的分別是港鐵有大量人手支援,而巴士只有一個車長。

他續指,運輸署亦有採用多項措施,以防意外再發生,包括在大埔公路車禍後成立跟進小組,以及每日會突擊抽查14架巴士,故此他認為政府不是只是靠看巴士公司提供的文件,是有落手落腳解決問題。

黎以德又提到,巴士公司早年有採取多項措施,以增加車長人手,例如增聘女車長、兼職車長、提高車長福利、聘用車站附近的居民作車長;同時,他認為車長是不適合引入外勞的職業,因為車長需要近距離與市民接觸,加上本港是用右軚,所以不合適聘用外勞。

九巴車禍傷者到場以為商討賠償

另外,車禍的其中一名傷者古先生坐着輪椅到場,他指早前已拿取了政府及其他機構提供總共逾20萬元的賠償,他指早前的賠償不足以支付醫療費,故以為今次委員會是商討賠償才到場,及後得悉是討論條例,他逗留一小時後即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