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內地女唐琳玲疑高院庭內拍照 稱只小事一宗 官報警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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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周司法機構收到陪審員照片電郵,高院今審理14名涉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案件時,又有一名操大陸口音、但時而改說英文的女子在公眾席上拍照,被警衛及司法機構職員發現。該女子直言:「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的話可以與你(法官)合照!」
法官將於案件今午散庭後,約4時半處理有關庭上攝影事宜。

唐琳玲聲稱她到法庭學習。(王海圖攝)

拍照後向法官稱只小事一宗

法庭今早在處理該藐視法庭案時,有司法人員發現公眾席上有女子在拍照,法官陳慶偉得悉後,即要該女子上前解釋,惟該女子還理直氣壯地說:「我喜歡拍照便拍照。」

名為唐琳玲的女子又向法庭稱,她是持香港身份證的中國人,但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自稱是法律人員,現居於香格里拉酒店,又無直接回答是否在拍照,但說法庭公開法庭,容許公眾聽審,認為她這只是小事一宗,更稱可與法官合照。

法官明言是大事押後處理

陳官即嚴肅地說:「這是一件大事,已經多次有人在法庭內拍照,甚至拍攝陪審團,現時我們都不知你拍了甚麼!」但該女子仍堅稱她有權聽審。法官把事件押後至下午4時半再處理,又警告該女子,若她下午沒依時出現,將發出通緝令。司法機構亦有就事件報警,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到場後,已記下該名姓唐女子的身份證資料。

疑在庭上拍照女子(穿米白色連身裙)中午離庭時與記者大玩捉迷藏。(許家希攝)

女子離庭與記者大玩「捉迷藏」

該名女子被指在庭內拍照後,在庭外與司法機構人員爭論。今午散庭後,她與記者大玩「捉迷藏」,又以英文詢問記者為何要拍她照片,更指她樂意與記者進行訪問,屆時可以再拍照。

案件編號:HCMP 2917、2918、2925、2929、293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