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財冀市民接納 安老設施興建於自身居住區域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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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今早表示,當局考慮過多種增加安老院舍供應的方法,包括在賣地時加入要求發展商興建院舍的條款,研究使用空置校舍及工廈單位等,同時要提升安老院的質素。

林正財在節目中表示,在私人樓宇預留3至4層作為安老院舍的建議可行,他認為政府可以加入賣地條款,相信有助加快興建安老院舍。他又指,長者喜歡原區安老,希望市民接納安老設施建於自己居住的區域,減少諮詢時間。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日前於網誌談及,調整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法定最低人均樓面面積,上調現時6.5平方米的最低標準。林正財指,上調最低人均樓面面積會引起結業潮,他希望日後院舍入門應以甲一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