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招風】商經局電影科無使用道具紙幣指引 辯稱會轉介金管局

撰文:鄭秋玲 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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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像獎最佳電影《樹大招風》道具領班因管有逾22萬張拍戲用的道具紙幣,被控保管偽製紙幣罪成,事件引起電影圈關注。有演藝界代表指出,一直協助業界拍攝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電影服務統籌科,所提供指引十分齊全,惟獨沒有包括道具紙幣;局方未有否認,稱一向有轉介到金融管理局查詢。
翻查美國政府指引,的確列明複製貨幣的使用指引,包括縮減尺寸及必須單面印制等,以免令人混淆。

本港法例對印製道具紙幣有嚴格限制。(資料圖片)

曾為《樹大招風》及《迷城》準備道具鈔票的領班與另一男子,警方前年在其公司內搜出大批「道具銀紙」,二人昨日(5月31日)被判管有偽造紙幣罪成,震驚業界,有代表指出,多年來未曾聽聞過需向政府或金管局方面申請。

田啟文:冇人講過1992年已修例

《香港01》記者翻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跟電影界作橋樑的電影服務統籌科網站,當中提及業界對各項拍攝申請指引,但對拍攝使用道具鈔票,卻未有半句提及,難免令人認為未有指引。

香港電影製作人員協會前會長田啟文坦言:「邊個想拍戲而犯法呢?香港唔係呢幾年先拍戲嘛,但金管局1992修例都無人同我哋講過,點會意識都要申請呢?」

田啟文又說,現階段不敢揣測當局決意執法的原因。(資料圖片)

對於這宗涉及業界的案件,田啟文表示,業界一向由商經局轄下電影服務統籌科,代為向有關方面申請在公眾地方拍攝及使用紀律部隊制服,「政府有無指引(用道具紙幣)?當然無,如果政府有指引我哋點處理,我哋一定跟。警員啲制服、封街申請協調全部都係搵佢哋,所以對鈔票要申請呢樣嘢未知而震驚,都係呢個原因。」

如供另一部戲使用就不銷毀

田啟文表示,現時本港有約四所電影道具公司設有道具廠,當中有提供拍攝用的道具鈔票,行內一向會在使用後將其銷毀,部分則因要在另一電影中使用而留下。對於大律師湯家驊今早質疑20多萬張鈔票為電影《迷城》使用,他指當中包括其他地區鈔票,部分款色已不再流通,這方面庭上法官也有提及,「唔係累積,而係留喺嚟用!」

本港電影情節中不時出現道具鈔票,田啟文說,現階段不敢揣測當局決意執法的原因。有指金融管理局於1992年定立有關法例,業界有「老行尊」表示毫不知情,「金管局1992年開始提出來,但未推出之前都已經一直咁拍戲!」他指電影服務統籌科網站內的指引,未有提及道具鈔票使用。

《樹大招風》電影收得兼獲多項金像獎,在現實中卻因道具紙幣一案而再受關注。(資料圖片)

記者翻看電影服務統籌科網站,當中對街道租用、演員安全、外籍演員拍攝需知、紀律部隊制服使用等問題一一有所解釋,但對道具鈔票的用法卻未有說明。田啟文表示,雖然商經局和金管局都無與業界主動溝通,但一直有與商經局電影服務統籌科來往,「但我哋覺得今次係無妄之災,你有咁嘅法例,但我哋唔知。」他稱業界願意跟隨金管局申請指出,「但就要知點配合同唔批?批幾多?我哋希望有呢個渠道,而唔係話拍戲大晒、就唔跟法律走!我哋只係要知狹縫中點配合做。」

美國財政部印鈔局,圖文並荗解釋複製鈔票的要求,必須比正常為小。(網上截圖)

美國規定複製貨幣必須小及單面

據美國財政部印鈔局的資料顯示,若要使用貨幣圖像,即涉及複製貨幣(Reproducing)必須符合三項要求,包括︰有尺寸限制,複製貨幣圖像須裁細,每個部分包括線性尺寸,要少於正版的四分三或一半以上;必須是單面圖像(one-sided);及在完成使用複製貨幣後,有關插圖的所有部分圖像底片及所有形式載體,包括數碼檔案、圖形文件、磁性介質(magnetic medium)、光學存儲設備等,一律必須刪除及銷毀。

另外,只要符合規格要求,允許黑白形式複製貨幣。不過規條列明,有關複製貨幣,是禁止於廣告用途,包括用於任何商業卡片、通告、傳單及廣告。

《樹大招風》劇照。(劇照)

業界已銷毀手上所有道具鈔票

對於美國的指引,田啟文說,有清晰指引才能不致混淆,他又指,內地、台灣及韓國等地也不比港的嚴謹及無所適從。他說,現時業界已將所有道具鈔票銷毀,不敢再度使用,直到有指引為止,但有感會影響拍攝及創作,「因為按佢指引去做,我哋唔需要拍港幣啦,或拍嘅唔係港幣嚟嘅,所以我哋先會咁大迴響。」

商經局:電影服務統籌科只協助拍外景

商經局表示,電影服務統籌科專責協助電影業界在香港拍攝外景,包括協調處理申請外景場地及與拍攝有關的許可證,統籌科亦不時收到業界就拍攝工作的其他查詢,包括使用道具鈔票/證件/車輛作拍攝用途,統籌科會就有關查詢作個別處理,確保查詢者可以解決拍攝疑難。

從2013至2018年4月期間,統籌科共收到13宗有關使用道具鈔票作拍攝的查詢,當中8宗是電影製作,全部均已轉介聯絡金融管理局,以便查詢者可以就個別拍攝安排細節直接向金管局尋求協助。局方指,如製作人需使用道具鈔票作拍攝用途,必須向金融管理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