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該當何罪? 李少光:待律政司研究

撰文: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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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討論在社會繼續發酵,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前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強調,港獨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破壞中央與香港的互信,又指近日有人提倡港人自決前途是「死路一條」。不過他被問及提倡港獨是否已屬罪行,他如其他現任港府官員的說法一樣,未能明確答出什麼罪行,稱要侍律政司研究。

李少光出席電台節目,指港獨違反基本法,令香港社會分裂。

李少光認為香港並無獨立的法律及政治基礎,從食水至經濟等都離不開內地支持,故港獨只會令香港社會分裂,港人應直斥其非。他又批評有泛民人士或明或暗支持港獨,又同時爭取溫和人士支持,做法十分危險。就提倡港獨是否已構成罪行,李則說需待律政司研究,但強調如組黨人士以社團條例的申請不獲批,又繼續運作,便肯定違法。

李少光稱行李事件是炒作

就上月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於機場獲國泰職員代領遺失行李的風波,李認為香港國際機場的保安享負盛名,不懷疑人員的專業,又指任何條例都有酌情權,沒酌情權會影響運作。他認為事件被鬧大,是選舉年的「政治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