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截獲走私土沉香木片 價值逾12萬 一男子被判罪成囚兩個月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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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公佈,一名旅客因走私土沉香木片,今日(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及監禁兩個月。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於6月5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25歲出境男旅客,在他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1.57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125,600元。

一名旅客走的沉香木被判監兩個月。(政府新聞網圖片)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前日(5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二十五歲出境男旅客,在他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1.57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125,600元。漁護署經調查後,檢控該名男子非法出口瀕危物種,涉案男子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及監禁兩個月。

漁護署提醒,沉香屬所有品種,包括土沉香,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任何人士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物種,均屬違法。《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已於五月一日生效,而《修訂條例》下加重的罰則亦已於同日生效。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發言人又指出,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凡未獲授權而於政府土地砍伐樹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