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煙】煙商反對按支繳稅 向海關提按重量徵收 每支可省75%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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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煙民改吸日韓大賣、由俗煙「煙彈」的煙草加熱而成的加熱煙。不過兩大煙草商仍未正式引入香港,來源主要是網購,因未有打稅,售價較傳統煙支便宜。
加熱煙含有煙草,通常包裝成一支支可供即時吸食的煙支,所以一旦引入香港,據了解,煙草商需按目前傳統支裝捲煙稅額繳稅,平均每支淨稅約1.9元。不過煙商近期與海關商討,指出加熱煙「煙彈」有別於支裝捲煙、雪茄或中國熟煙,應歸類為「其他製成煙草」,以重量繳稅。由於每支「煙彈」只重200至300毫克,平均每支淨稅低至0.46元,較傳統捲煙低75%,每包售價可低約30元,對煙民來說吸引。

加熱煙的「煙彈」和傳統煙支外型相似,但較為短,同樣有煙草成分。(視覺中國圖片)

目前兩大新煙草產品尚未在港正式供應:一是加熱煙,可作草煙產品引入,問題主要是煙商與海關就煙稅有爭議;二是電子煙,雖非煙草卻含有尼古丁,屬於需註冊為藥物成分,但負責藥物審批的卻是推廣健康的衞生署,明顯有矛盾,因此一直未獲放行。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19日)討論規管電子煙、以及加熱煙等在內的其他新煙草產品。近期廣告代理、市場推廣公司、地區報販組織、甚至食肆提交意見書予立法會,要求全面准許銷售加熱煙、甚至電子煙。

加熱煙含煙草符 合支裝捲煙定義

加熱煙在日韓興起,煙草經過特別處理,毋須點火,煙民使用吸煙器加熱便可吸食,一樣可以攝入慰藉煙民的尼古丁,現時愈來愈多人吸食加熱煙。

加熱煙因「煙彈」含有煙草,故入口加熱煙需繳付煙草稅。據了解,由於其為支裝包裝,符合《應課稅品條例》(香港法例第109章)支裝捲煙定義,所以一旦入口,每1,000支需繳付稅項1,906元,即平均每支約1.9元。

不過據了解,煙草商不認同「煙彈」等同支裝捲煙,反對按支裝捲煙稅額繳稅,因此遲遲未有正式引入。目前供港貨源主要經特別渠道由日韓入口,未有完稅,煙民多透過網上渠道購買,形同買走私煙。

按重量繳稅 加熱煙每支省75%煙稅

支裝捲煙每支約600至700毫克,但「煙彈」每支則只重200至300毫克。消息稱,煙商近期與海關「拗數」,不認同加熱煙與支裝捲煙一樣,反對當局按支裝捲煙稅率徵稅;同樣也指不符合雪茄或中國熟煙定義,因此兩種稅率都不適用。煙商提出應歸類為「其他製成煙草」產品,按重量繳稅,每公斤付2,309元。

稅率有多大分別?以每支「煙彈」只重200毫克計算,一克就有五支,一公斤就有5,000支,繳稅2,309元,平均每支稅項僅0.46元,約為支裝捲煙的25%,即一包20支加熱煙的稅項僅為9.2元,比傳統煙包一包38元稅,低近29元或75%。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6月19日商討加熱煙事宜。(視覺中國圖片)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網站警告:加熱煙屬18禁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的網站便解釋,加熱非燃燒煙草製品為煙草產品之一,是透過電子裝置高溫加熱的方式令煙枝產生煙霧,讓使用者吸入。網站指由於屬於煙草產品,不應提供予未成年人士,並須符合相關法例要求。

有報販組織要求政府盡快開通加熱煙入口。(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海關:含煙草成分產品屬於應課稅品

海關回覆《香港01》表示,煙草(包括含煙草成分的產品)屬於應課稅品,繳稅稅率視乎該煙草的所屬類別,而香港海關是執行《條例》的部門,負責保障和徵收相關稅款。海關於2017年就煙草類貨品徵收的稅款為62.8億元,2016年64.1億元,2015年63億元。海關於2015年至2018年3月,共偵破逾2.9宗私煙案件,檢獲約2.1億支懷疑未完稅香煙,並拘捕29,361人。 海關提醒市民,買賣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