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強積金對沖】商界稱退休保障非單方責任 倡政府長期補貼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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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初步方案出爐以來,社會爭議不斷,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委員、中華總商會永遠榮譽會長何世柱於傳媒茶聚中表示,認為未來存有未知,認為初步方案設12年期,難以釋解商界憂累,倡政府應長期補貼計劃,然而「長期」的定義則按實際情況而定。

郭振華(左一)政府應「長期」與商界共同承擔取消對沖的開支。(文雪萍攝)

工總主席郭振華說,目前政府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初步劃設12的補貼年期,但認為未來存有不同可能性,倡政府應在新方案於推行15年或以後再作檢討,非以劃「死線」的形式。

過往商界曾倡政府「永久」承擔,但郭表示五大商會就此達成共識,認為僱員的退休保障非僱主單一責任,政府應「長期」與商界共同承擔,而「長期」的定義則按實際情況而定。

20年後仍有兩成中小微企不足付遣散費

他說,根據政府數據,20年後仍有兩成中小微企,不足以支付僱員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認為政府應以數據來說服商界,顯示中小微企有能力承擔相關開支,以支持方案。

袁莎妮:去年遣散費及長服金總支只佔政府盈餘2%

總商會總裁袁莎妮亦指,僱員退休保障為多方責任,倡議政府與商界各承擔一半支出。她又舉例,去年遣散費及長服金的總支出為50億元,即政府及資方各自承擔25億元。她坦言,25億元只佔去年政府盈餘的2%,認為政府有能力承擔。

政府的初步方案中,計劃為取消強積金對沖補貼172億元,僱主每月要供等同僱員薪金1%的金額到專設儲蓄戶口,用作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開支,戶口累積金額以所有僱員年收入15%為上限,並倡提供兩層補貼,補助年期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