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護母願捐器官拒簽名冊 「預設自己死亡不吉利」

撰文:張美蘭
出版:更新:

本港器官捐贈數字持續低迷,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僅20萬人,一批「九十後」護士學生,便展開一連串活動,冀引起社會關注。
攝影:龔慧、黃永俊

左起:許斯妍、葉海狄、卓芷瑩、謝穎心、曾詠詩。

熱血學護的推廣行動,始於同理心。去年9月,19歲中菲混血少女勞美蘭需要移植肺臟重生,惟最終等不到好消息而辭世,引起公眾熱議。東華學院護理系一批學生恰巧需籌劃大型專題研習,二話不說鎖定器官捐贈這棘手的社會熱話。她們花了約4個月展開一連串活動,包括邀請移植心臟重生的「小飛魚」林言臻剖白求心過程,又走到街頭訪問了30多人製成短片,逐一放上社交網站Facebook,成功呃了不少Like(讚好)。

該學院5名學護,包括三年級生葉海狄(Heidi)、卓芷瑩(Betty)、謝穎心(Sum)、曾詠詩(Wings),以及五年級學生許斯妍(Theresa)接受訪問時坦言,市民對器官捐贈的意識不高。不過,她們積極呼籲社會支持器官捐贈背後,談到個人是否加入中央捐贈名冊卻非一面倒支持。

19歲少女勞美蘭求肺未遂最終不幸逝世,引起社會反思器官捐贈文化。

身體力行加入名冊的Theresa回憶起,兩年前到醫院實習,親身見證病者的慘況:「見到好多病人,例如洗腎病人,他們輪候器官好久。有些人還有事情想完成,最終只能帶着遺憾離開了。」而Wings及Sum也認為加入名冊是值得支持的。

加入名冊非必要 家人獲知遺願是關鍵

Heidi及Betty則沒有加入捐贈名冊。Heidi表明願意死後捐器官,但認為捐贈名冊並非必要。她的父母同意死後捐出器官,但母親因傳統思想,反對加入名冊,理由是預設自己會死亡並不吉利。

Heidi認為讓家人知道自己意願才是關鍵,因為即使市民生前同意捐贈,是否捐出器官,家屬有最終的決定權。而Betty坦言願意捐器官,但自己尚未深入考慮,亦認為需要先與父母傾談再決定。

衛生署去年曾進行問卷調查,以焦點小組形式深入訪問了72名港人。結果發現,若家人曾表示願意身故後捐贈器官,加上有簽器官捐贈卡,即使自己不願意捐贈器官的受訪組別,有七成人會尊重家人的意願,捐出身故親人的器官。

網上登記

市民只需簡單步驟,即可上網登記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身故後便能讓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及家人更了解自己的意願,遺愛人間。衞生署器官捐贈網站可按此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成立多年,但登記的港人不足人口一成。

你想看更多精彩的深度文章嗎?請購買今期《香港01》周報,或點擊此處:成為我們的訂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