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接500財務中介投訴  促政府設發牌制度加強監管

撰文:李慧妍
出版:更新:

工聯會於2014年9月至今,接獲近500宗涉及中介產品或服務詐騙的投訴個案,涉及逾10個不同行業;其中涉及財務中介公司的投訴個案達250宗,其次為貴金屬投資求助個案為200宗。就金額而言,金融類產品最為驚人,個案牽涉款項高達4.6億元,扣除原本投資額,受害人損失逾2.4億。工聯會促請政府立法規管貴金屬場外買賣活動,並設立財務中介發牌制度,保障顧客的個人資料不被濫用。

工聯會今日舉行記者招待會,促政府發牌監管財務中介公司。(李慧妍攝)

本港金融服務中僅7種金融中介設監管機構,而貴金屬類產品如倫敦金、白銀、人民幣黃金公斤條等則未受規管。王國興指,共接獲逾200宗有關貴金屬投資求助個案,涉及金額逾1.23億元,投資者共損失近1.03億元,其中有單一投訴人損失高達1,500萬元。王表示,貴金屬公司自數年前逐漸轉為投資中介公司,利用虛假文書、假僱用或威嚇性的營銷手法等,向投資者詐騙。他說有個案曾被經紀要求在白紙上簽字,或簽署授權書作全權代理投資,導致投資失利後無法取回交易記錄,令市民在懷疑受騙時報案,警方因證據不足難以處理。

此外,近年涉及不良財務中介公司的個案數逐漸增加。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由 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共接獲逾250宗個案,涉及總金額超3億元,受害人被濫收中介費則高達1.4億元。麥美娟批評現時《放債人條例》未能有效規管財務中介公司,導致財務中介「無王管」。

中介洩露客戶個人資料

麥美娟表示,在接獲的求助個案中,發現有銀行和財務公司洩露客戶個人資料,令騙徒有機可乘。曾有76歲婆婆向正規財務公司A申請借貸,並提供個人資料,惟因年紀大被拒。4小時後事主收到財務公司B來電,對方指得悉她貸款被拒,可助她借錢,婆婆信以為真將物業按揭。豈料後來財務公司C來電指她被騙,收費可助其解決問題。最終婆婆被騙逾300萬元,現在麥協助下申請法援望追討。

麥要求政府加強保障投資者個人資料私隱,避免市民個人資料被不法之徒濫用。她續指,警方曾拘捕外洩客戶資料的持牌銀行職員,惟金管局向銀行發出的新指引中,雖停止接受中介公司轉介的私人貸款,但不包括物業按揭、貸款,故騙案未能遏止。

麥美娟批評本港財務中介公司欠缺規管,長者慘被騙財,促政府設立發牌制度。(李慧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