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兩年】大業主恒隆已申請強拍重建 墊支更換升降機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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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發生四級火的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早於1950年代落成,現整幢以棚架圍封,門口並貼有恒隆委託律師行申請強拍告示。翻查資料,淘大工業村現仍由9名業主持有,地產商恒隆為最大業主,已持有近85%權益,並已申請強拍後重建。
在工廈內部,電梯、逃生門口及窗戶等已更換,全為簇新。據了解,是業主按屋宇署指令維修,須還原單位格局,包括改裝為貨倉的廁所須恢復原狀,有業主透露,該筆費用暫時由恆隆墊支,「當我們欠住先。」雙方仍就收購業權未達共識,有業戶批評「等拆都已得物無所用……應該要在出事前做好」。
屋宇署回覆《香港01》表示,曾發出多項法定命令,包括清拆令、修葺令,有部分延長限期或正上訴,署方視察過,目前無迫切需要就相關命令,即時採取進一步行動。不過署方至今未有收到淘大工業村的業主提出重建樓宇的方案。

裝有全新玻璃窗及護欄,有租戶批評,這些護欄在大火發生前,從來無裝。

現時整幢工廈仍以棚架圍封,並貼有告示指,「特此聲明,任何進入本廈人士將承擔所有因進入大廈而引致的風險。」不過現已裝有新的升降機、逃生出口、窗戶及靠窗欄杆,並有新簇簇未曾使用過的消防裝置如消防喉轆,而每層角落的廁所位,曾被改作貨倉,現已清空復原。

至於火警肇事的三樓時昌迷你倉,現時全層出入口以鐵鏈深鎖,不過能夠窺見內部,以多支粗大的金屬柱架交錯,由地面頂上天花,並有「危險」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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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事後發信敦促維修 業戶斥︰維修應出事前做好

翻查記錄,屋宇署在大火後,於該年7月及12月,及去年10月,發信列明該工廈曾改裝部分位置,包括逃生途徑闊度不足、由廁所加建儲存倉間隔、樓梯加裝鎖閘等,敦促業主更換鬆脫的窗框、玻璃、修葺防護門廊等。

屋宇署指令的維修項目。

有業戶坦承,這些新設備在大火前「前所未見」,「邊有咁靚的出口指示牌,應該在出事前就要做啦。」

其中一位業主透露,該幢工廈按屋宇署指令的維修費,現由恒隆墊支,不過「當我們欠住先。」有關費用會在強拍或收購價中扣除,他指,由於維修費最貴的只是一部電梯,故最終都是分擔約3萬元。正待重建,仍收屋宇署還原指令,他指或與當時仍未有強拍或重建計劃有關。

翻查文件,恒隆於去年底向另外8名業主全面收購三樓的業權,連同該層,一樓、二樓及七樓全層隸屬恒隆,其餘樓層分別有半層未收購成功。

恒隆年報︰總重估收益6.05億元

據恒隆年報,於去年11月,以2.25億元完成收購四個單位的全部權益,合共持有淘大工業村84.85%的權益,形容是「達致重建淘大工業村的重要一步」。

恒隆並於去年12月,向土地審裁處遞交了強制出售淘大工業村剩餘15.15%權益以進行重建的申請,按重建估值方法,料總重估收益為港幣6.05億元。

恆隆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恒隆地產現時持有淘大工業村超過84%業權。現正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制拍賣該物業。有關物業日後的任何計劃,目前未有資料公布,恒隆一直與其他業權人士保持溝通,並委託專業認可人士,就樓宇的安全及結構進行稽查。

屋宇署︰為保障公眾安全

屋宇署回覆《香港01》表示,因應四級火事件,早前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包括︰清拆令、修葺令、勘察令等。現時部分的命令已獲遵從,至於其他未獲遵從的命令,有部分亦已申請延長限期,或正進行上訴。據該署視察所得,上址大廈外牆,已豎設棚架及提供保護圍網,大廈單位亦處於空置狀態,故考慮上述情况,署方現時並無迫切需要就相關命令即時採取進一步行動。

署方續指,然而有部分發出的法定命令已逾期甚久,為保障公眾安全,業主有責任遵從命令的要求,妥善維修及保養自己的樓宇,以免樓宇的狀況進一步惡化。署方會繼續監察有關情况及進展,並按實際需要,考慮採取相應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