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滿醉駕超標三倍 官不信羅飲兩杯:除非一杯一公升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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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鈞滿暫准保釋外出候判。(鄧子盈攝)

無綫電視藝員羅鈞滿被控本年三月在九龍太子道醉駕,超標逾三倍,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押後6月27日判刑。羅鈞滿辯稱當晚跟朋友聚餐,巧遇另一班朋友又跟新朋友聚餐,才當下飲兩杯白酒,不料反被裁判官練錦鴻直斥:「無可能,除非一杯一公升,好心唔好講呢啲野。」

羅鈞滿(32歲)今早身穿整齊白恤衫,神色凝重地出庭應訊。裁判官練錦鴻庭上未知羅鈞滿,問對方職業,羅鈞滿表示自己在無綫電視當藝員,裁判官遂追問:「做咩藝人?拍戲?」羅鈞滿回應拍戲。

羅對事件深感後悔

雖然裁判官表明,有關程度可作監禁刑罰,辯方呈上多個案例,指出法院多次就類同超標程度,作出非監禁刑罰,故現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羅鈞滿以10,000元保釋外出。

羅鈞滿庭外表示,自己對事件深感後悔,但未有正面回應是否害怕,只表示待法庭裁決。

根據案情,警方於九龍太子道設置路障,大約凌晨三點截停羅鈞滿的座駕,羅鈞滿當下呼氣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63微克,帶回警署後呼氣更高,達到100毫升中72微克。依訂明限制,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只可達22微克,羅鈞滿的超標程度為第三級別,最高刑罰入獄6個月、罰款10,000元及停牌不少於兩年。

案件編號:KTCC2005/2016

羅鈞滿早前在社交網絡上道歉。(羅鈞滿微博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