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金】年金公司:產品以自用較理想 籲預留足夠流動資金

撰文:梁煥敏
出版:更新:
香港年金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劉應彬(右一)表示,計劃有助投保人對沖長壽及收入不穩定衍生的風險。(資料圖片)

由政府設立的終身年金計劃「香港年金」日前出台,供65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請,一筆過繳付保費後,每月可獲指定金額的年金。香港年金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劉應彬今日(7日)早上出席電台節目時,指計劃有助退休人士對沖長壽和收入不穩定衍生的風險,平均回報率最高為4厘;他直言,市民考慮投資的同時,要預留足夠的流動資金,亦應視乎日常生活開支,決定投資金額,但建議不用「瞓身」主攻有關計劃,可分散投資。

劉應彬又提到,65歲人士申請後,可獲保證金為185期,若投保人於期間不幸離世,受益人可以獲得餘下期數的金額,若投保人想退單,會有不同限度的差額,有機會「回不到本」,強調產品為自用為主較理想,以單一產品作為解決對沖風險,不太實際。

銀行職員不能同時推銷其他保險產品

劉應彬又提到,銀行職員在協助長者申請有關計劃時,不能同時推銷其他保險產品,並需要簽署文件作核實。他又指,由於女性預期壽命較男性長,因此女性投保人的每月年金收入較男性少,但平均回報率與男性投保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