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刑期料至明年1月中 恐要獄中過74歲生日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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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服刑約63天後,獲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就定罪、判刑及訟費等候上訴。上訴庭今早(20日)宣判一致裁他定罪上訴駁回,但獲減刑至12個月。
以此推算,10月份生日的曾蔭權,勢要在獄中度過74歲生日。扣除已服刑日數等,經粗略估算,最快要到明年1月中旬,曾蔭權才可重獲自由。

曾蔭權定罪上訴被駁回,雖獲減刑,仍需即時被扣押。(梁鵬威攝)

曾叱咤風雲的一代特首,官司纏身近3年,經過上訴,由判囚20個月減至12個月,依然都要瑯璫入獄。據《監獄規則》第69條,服刑中的囚犯如實際刑期超過1個月,可因勤奮及行為良好而獲得最多減刑3分1;再扣減曾蔭權於去年2月至4月,在保釋前已服刑63天,以此推算,曾蔭權最快可於明年1月中旬獲釋。

不過,於10月份生日的曾蔭權,除了於2015年10月5日,即生日前夕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訴後,如今恐要在獄中度過74歲生日。去年已服刑2個月的曾蔭權,初嚐牢獄之苦,離庭受訪時已直言:「心入面有好多筆劃寫唔到出嚟嘅辛酸。」

曾蔭權涉貪案上訴今日(20日)遭駁回,曾蔭權聞判決後,便隨庭警步入犯人欄,並一度伏下,最近將招牌「煲呔」除下交予妻子曾鮑笑薇。曾的律師雖有提保釋申請,但法庭未有即時處理。至中午時分,曾蔭權報稱不適,戴上氧氣罩,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