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訪港】社民連「第二擊」 大嶼山掛「結束中共專政」直幡

撰文:梁卓怡
出版:更新:
(陳焯輝攝)

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今日(17日)展開為期三日的訪港行程,社民連繼早上在九龍畢架山掛上「我要真普選」直幡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人在張德江抵港後,再於大嶼山大蠔灣對開一條興建中的橋墩,掛上「結束中共專政」直幡,「迎接」張德江車隊。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facebook直播全程,據片段顯示,現場有近30名警察,有警察向他們查身份證及查詢為何在該處,但吳文遠未有回應,只問對方「食咗早餐未」,又指警員「最緊要飽肚」,因有警員同僚在獅子山「應該很辛苦」。

警方在其後以《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拘捕吳文遠、副主席陳德章、副秘書長周嘉發、成員馬雲祺等4人,指他們「掟標語」,眾人被送往北大嶼山警署。吳文遠被捕時表示,希望張德江「不要做縮頭烏龜」,指社民連要求中央撤回人大831決定、釋放全國政治犯以及實行普選。吳文遠被捕坐上警車後,被警方要求停止facebook直播,但他未有理會。

另外,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成員施城威、成員周劍豪,則在青馬大橋往港九方向的山坡展示標語,最後被警方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現正送往青衣警署。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15條,列明除非獲署長書面允許,任何人不得在快速公路上或快速公路的上方畫上或張貼或致使或允許畫 上或張貼任何海報、標語牌、招貼、廣告或其他類同物品。條文列明,若違反根據該等條文所施加的任何規定,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 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