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相店店東涉姦親女 並說痛一次無事 父被裁強姦非禮罪成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曬相店東主的妻子常夜歸,他疑趁妻子不在,叫睡上格床的15歲女兒下床,並涉嫌把親女強姦,期間更對女兒說:「痛一次就無事。」女兒啞忍,但在學校家長日前,著老師勸母親多點留家,從而揭發事件。東主卻否認曾性侵女兒。陪審團今(24日)裁定被告一項強姦罪成,而另一項指他摸女兒胸的非禮罪,亦同樣罪名成立。法官將判刑押後至8月16日,以待索取受害人創傷報告。

經營曬相店的59歲被告,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親女。(資料圖片)

59歲被告,被控一項強姦罪,一項亂倫罪的交替控罪,及一項非禮罪,他否認全部控罪。

控方案情指,被告是事主X的父親,他們一家四口同住於一唐樓單位,X與妹妹睡於上格床,被告夫婦則睡在下格。事主母親經常因跳社交舞,晚上常不在家。

事主稱15歲在家遭強姦

X供稱,2015年暑假,她當時只有15歲的,有晚母親不在家,她與妹妹在上格床睡覺,被告突然叫她下床,脫去其內褲,並把她強姦。X稱她有嘗試拒絕,但被告仍強行進入。事後被告叫她不要向其他人提及此事。約一年半後,被告又於母親不在家的時候,用手摸X的胸部。

事主一直未有把事告知他人,但在學校家長日前,老師問同學有沒有話想她代告知父母,X叫老師勸她的母親多點回家陪X及妹妹。X的母親作供時承認,她一星期平均有一至兩晚外出進行社交活動,如與朋友吃飯、飲酒和跳舞。

被告否認曾侵犯女兒

被告自辯卻稱,他與事主母親因性格不合而離婚,其後他與另一大陸女子結婚。被告曾在香港安排飯局,讓前妻及X兩姊妹出席飯局,認識他的新妻子;他又認曾丟了事主X的白老鼠,事主因而不開心,亦不再與他打招呼。但他否認曾性侵過女兒。

案件編號:HCCC44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