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局前閱卷助理涉非法收發DSE保密資料 負責評閱聆聽填充題

撰文:杜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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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教育任教英文科的劉冠華(Kris Lau)及一名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今日(25日)遭廉署起訴控告他們涉嫌貪污及非法取用智能電話,以傳送及接收中學文憑考試(DSE)2017年英國語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
涉事的時任評卷助理黃子軒為大學生,據了解其評卷助理職務包括評短題目、聆聽卷填充題等,答案較為客觀的題目。考評局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考評局不便評論案件細節。

現代教育補習名師Kris Lau遭廉署起訴。(現代教育網頁)

今年初招聘 工作3日、日薪$866

考評局表示,每年會就中學文憑考試語文科的部分卷別,聘請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出任閱卷助理,評閱一些答案較為客觀、直接的試題。據了解,涉事者評閱短題目,如聆聽卷的填充及選擇題。

根據考評局今年初的招聘廣告,DSE英文科閱卷助理的工作日期為4月21至22日及5月12日,早上8時半至下午5時半;日薪866元,半日薪433元,如超時工作,時薪為144元。招聘廣告特別註明,大專生或全日制大學學生可以申請這份筍工,如主修教育、英文或與英文相關科目的申請者,或是中學文憑試英文科取得4級或以上,或在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取得C級或以上,均會獲得優先考慮。

閱卷助理須將身份及評卷資料保密

考評局表示,在發給閱卷助理的聘書內,明確註明閱卷助理必須將其身份及所有關於評卷的資料保密,如有外泄,即屬違法;閱卷助理並須於回覆時簽署回條,表示接受保密條款方會獲聘。

此外,閱卷助理須申報利益,若申請者牽涉補習社工作、有親屬應考當年文憑試及/或參與出版教科書工作等,將不獲委任。

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261章第15條),所有獲考評局委任或聘用的人員,均須把在履行職務時所獲悉的一切事宜保密,任何人士違反當中的保密條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六個月。

閱卷助理評卷時必須關上手機​

閱卷助理需於考評局的評核中心進行中央評卷,只會於評卷當日才得悉相關的評卷參考,評卷時由資深閱卷員出任的助理試卷主席監督並查核每組閱卷助理的評卷情況。在評卷期間,閱卷助理不可使用電子器材,並需關上手機,完成評卷後亦不能帶走評卷參考或其他相關資料。

而閱卷助理不會評改全份卷的客觀題目,會分組處理,而每組只會改部分的題目,亦只會接觸到他們負責題目的評卷參考。

現年43歲的劉冠華(Kris Lau)在現代教育任職導師,任教英文科,他與19歲時任閱卷助理黃子軒,同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兩人另各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將於本周五(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