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格力犬擬安置領養中心 涉改土地用途 申請程序隨時以月計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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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逸園昨(27日)與澳門愛協開記者會公布達成合作協議,並宣布租用氹仔北安前地建築,興建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需時60日。而過渡期間將申請將所有格力犬延期續留賽狗場,澳門當局表示初步認同方案具可行性,提出逸園須符合指定條件,始可延長犬隻領回期。
逸園尚未正式回復,但據當地傳媒報道,中心選址或牽涉土地使用的法律問題,若要將土地用途由工業改成領養中心,須由澳門行政長官以自由裁量方式審議。

逸園承諾會成立「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澳門)」,圖中為該選址。(羅君豪攝)

逸園昨日在記者會上公布,選用氹仔北安前地218號土地建設格力犬領養中心。但據澳門《正報》報道,2007年有文件標明,氹仔北安前地218號土地「只用作工業用途 ── 電子配件廠」,而按《土地法》規定,修改土地用途須由行政長官以自由裁量方式審議。而報道內引述意思指,修改土地用途及修改土地批給合同,正常處理申請程序需時往往以月計算。而有關申請亦未必符合法規的批准因素。報道又稱,澳門行政長官辦公室拒絕回應、而澳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亦指有消息時會統一發布。

另一邊廂,有指逸園狗場用地的規劃將涉及教育用途,但澳門教育暨青年局釐清,政府至今未有定案,將待有關規劃部門公佈逸園狗場的土地規劃後,再因應內容作分析、向上級提出更具體建議。但新聞稿中提及,澳門當局早前已基本完成狗場土地的規劃,預料當中將會有教育和體育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