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港鐵警署偷拍逾3百次 求情指父有外遇等事令人失控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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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失手,當場被捕被揭發手機內有數百段偷拍影片,包括在警署內偷拍。被告早前在西九龍法院認罪,求情時解釋,他在工作及感情事都不如意,又遇上父親有外遇,更患有嚴重抑鬱,未能控制自己而犯案,惟遭裁判官踢爆有報告指被告因好奇才犯事,仍決定把案押後至8月13日,先再為被告取進一步背景報告才判刑。

被告朱灝立在西九龍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被告朱灝立,27歲,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及19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0月17日,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27歲女子;另於去年7月3日至10月16日期間,利用手機多次犯案,包括在311次不同場合,偷拍的共1,628張照片和290段影片,其中一次地點更在油麻地警署。

律師指被告未能控制衝動情緒

辯方指,去年7至10月,被告因腳傷被調往文職工作、父親又有婚外情、被告和女朋友的感情也不佳,正常人也難以面對眾多困難,而朱患嚴重抑鬱,未能好好控制衝動情緒。律師續說,被告非因性扭曲才犯罪,與干犯同類罪行的犯人不同。裁判官聞言,問意思是否被告因病無法自我控制,而在3個月內多次犯案,官又說其中一份報告指被告是因好奇犯罪。

其中一名事主為警署女職員

控方案情指,警方去年10月17日進行反罪案巡邏,在旺角港鐵站內發現被告於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女子X的裙底,截查被告時發現其手機內有1,628張相片,和290段影片,分別在311個不同的場合中偷拍。而被偷拍的人士中,只有兩名事主能辨別出來,除事主X外,另有一名事主是警署內的女職員。該女職員與被告並無公事接觸,她於被告被捕前一天1在警署內被偷拍,警方在被告手機內,只發現該女職員16張照片,其中12張是裙底相,而事主X則被拍下79張照片,其中4張裙底照,及18段裙底影片。

法庭將索取詳細的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

案件編號:WKCC 24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