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銀行經理涉詐騙近12萬元佣金 被廉署起訴 周五應訊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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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前銀行經理涉嫌就轉介客戶收受及索取賄款,並詐騙該銀行近11萬元佣金,被落案起訴。(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5月18日)公布,兩名前銀行經理涉嫌就轉介客戶收受及索取賄款共十一萬元,並詐騙該銀行共十一萬八千四百元的佣金,被落案起訴。

滙豐銀行前客戶經理周倖如(30歲)及前財富管理經理周俊彥(32歲)同被控六項串謀詐騙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周另被控兩項罪名,包括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代理人索取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二人周五(5月20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情指,周倖如及周俊彥涉嫌於201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虛假表示一名職員是兩名客戶所作的一份保險計劃申請及五份單位信託基金認購委託單的銷售職員,誘使向該職員支付佣金,涉嫌串謀詐騙。

餘下控罪包括周倖如涉嫌於2012年11月26日向該名職員索取及收受五萬五千元,作為於2012年9月轉介其客戶予該名職員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