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障已婚男同志偷拍休班警 判囚14天今釋放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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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陸泳明笑着掩面離開。(梁芷君攝)

因包皮過長而令性功能有障礙、與妻結婚廿載但從沒性關係的男同志,聲稱難抵心癮,路經公園時,突走入男更衣室,欲偷拍兩名壯男更衣,未料其中一人竟是休班警,未成事已遭對方發現,逃跑期間更踢傷對方。男同志今認罪,今(5月19日)被判入獄14天,惟候懲期間已還柙14日,故今獲釋放。

被告不發一言笑着離開

報稱倉務員的男被告陸泳明(53歲)今離開法院時不肯作任何回應,急步、帶着笑容離開法院。被告過往有3次偷拍男士案底,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企圖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襲擊傷人兩罪。

辯方早前求情時稱,被告自青少年時,已有心理及性方面等問題,又因包皮過長致性功能有障礙,直言與妻子結婚20年,但從沒成功發生性行為。被告雖已獲轉介政府治療,惟排期至2017年,現時定期接受善導會心理輔導。

包皮過長致性功能有障礙

辯方亦引述被告兩年前的精神科報告,指他為人溫順但容易焦慮,因難抵男性魅力,在壓力下一時衝動犯案,藉以紓緩自身性慾及生理壓力。案發當日亦因為看見事主踢波而心癮難耐下犯案,承諾不再使用智能電話。

裁判官蘇文隆當天聞言後稱:「有樣嘢大家都唔爭議,男人鍾意男人冇問題嘅,但影人沖涼就唔得嘞。」強調性取向沒問題,但不應影響他人。

案情指,今年2月12日,26歲休班警偕19歲友人在觀塘鯉魚門道遊樂場踢波,兩人其後到更衣室換衫,其間休班警發現被告形迹可疑步入其中一個更衣格,以浴簾掩飾,並伸出手提電話欲拍攝他的裸照。被告遭發現後即逃走,並踢傷休班警膝蓋,但最後終被制服。被告於2002年曾因犯下遊蕩罪而被判感化一年。

案件編號:KTCC67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