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駐冊油輪被指交石油朝鮮 遭南韓扣押 船主指海事處拒助求覆核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香港駐冊的油輪方向永嘉號(Lighthouse Winmore),被指在公海移交石油予油輪船隻,上月遭南韓當局扣押。油輪的擁有人今(1日)曾要求海事處致函聯合國,以助取回船隻,惟遭海事處拒絕,船主因而入稟要求司法覆核處方決定。

申請人為永嘉船務公司,其董事和股東為龔銳強入稟要求覆核海事處決定。(資料圖片)

上月進入麗水港時被扣查

申請人為永嘉船務公司,其董事和股東為龔銳強。答辯人為香港海事處。永嘉號於上年10月,在南韓麗水港裝載日本成品油,離開港口時表示會前往台灣,但其後被發現在公海向朝鮮船隻轉交油品,並在上年11月再次進入麗水港時遭南海海關扣查。南韓當時表示會扣留船隻約半年時間,香港政府可向聯合國安理會朝鮮制裁委員會提交釋放船隻的申請。

曾要求海事處向聯合國提出要求

申請人稱今年5月曾聯絡海事處解釋事件,並請海事處向聯合國提出要求,希望南韓能釋放船隻,但海事處人員回覆稱正進行內部程序。申請人指該香港船隻懸掛了國旗(flag state),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94條,各國應對懸掛其國旗的船隻有效地行使行政、技術、及社會事項上的管轄和控制。而海事處不致函聯合國的做法,亦剝奪了基本法賦予申請人人使用船隻的權利。

案件編號:HCAL15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