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嘉花園業主 成功追討管理公司817萬儲備金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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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圍富嘉花園管委會早前發現屋苑法團帳目不清,要求管理公司「其士」交代不果。本年1月,法團舉行業主大會,通過將存放在其士戶口的逾1,000萬元儲備金,撥至法團名下戶口,惟事隔多月,其士仍拒交還。小業主今日(20日)到其士位於九龍灣的辦公室抗議,要求對方立即交還款項。擾攘數小時後,其士於下午向業主交還約817萬元的支票,小業主事後表示滿意,但強調會繼續向其士追討200多萬元的未付款項,又指對方要盡快清楚交代屋苑帳目。

(譚貴鴻攝)

早上11時,十多名富嘉花園小業主到其士辦公室門外抗議,要求對方盡快履行業主大會議決,「速還儲備金」。約半小時後,其士富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余耀宗現身,他多番強調,公司已備妥810多萬元的支票,準備交予富嘉花園法團,但基於不同原因而暫未能交還。

余耀宗(右)表示管理公司應待業主大會後才交還支票。(譚貴鴻攝)

余耀宗指,在業主大會通過議決當日,有約5%業主反對議決,擬召開另一次業主大會商討,管理公司應待該會議召開後才交還支票。他續指,管理公司作為屋苑公契管理人,需要140萬元營運基金維持屋苑運作正常,又建議在民政事務總署的調解下,才與小業主處理支票問題。

小業主逐點反駁管理公司

不過,代表小業主的富嘉花園管委會主席何太表示不同意,並逐點反駁。她質疑當日反對議決,並提出再開業主大會的業主人數根本不足5%,而自己亦曾與該批業主接觸,惟對方極不合作,加上業主大會根本未開,其士應先履行早前已通過的議決,向法團交還支票。

何太又指,其士要處理屋苑的營運基金,與交還儲備金毫無關係,強調業主一直願意承擔屋苑營運費用,但所需款項不應高達140萬元。她又表示,雖然曾提出由民政事務總署調解,但若其士拒交逾千萬儲備金,則無須安排調解會面。

雙方正商討簽收條文。(譚貴鴻攝)
小業主代表何太。(譚貴鴻攝)

雙方多番爭論後,余耀宗指會與律師商討。其後,其士物管區域經理嚴少文向業主表示,會在下午向業主交還810多萬元支票。下午2時許,他在律師陪同下帶同支票到場,欲交還業主,但業主拒接受款項明細,擔心一旦在協議上列明款項明細,以後便無法追討其他款項。

經多番商討後,業主最終簽收約817萬元的支票,協議列明若核數後發現儲備金有差額,其士需全數補回有關差額予法團。另外,法團亦不會承認其士有權保留140萬元的營運基金。

何太簽收支票後指,對成功追討817萬元感滿意,但強調據其了解,其士尚餘200多萬元儲備金未歸還法團。她又指,其士要盡快交代屋苑帳目,以及提供單據及付款證明。

其士晚上回覆指,公司的賬目清晰,法團、業主或法團委派的核數人員有權查看富嘉花園賬目的單據,有關人士只需預約日期,提供合理的時間通知便可查閱。其士指,如法團對賬目有任何疑問,公司亦樂意安排會計人員與法團會面,釋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