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斥責食環署乏監管縱容外判商 老弱清潔工友飽受剝削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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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名觀塘及牛頭角區垃圾站外判清潔工不滿食環署管理苛刻,上周集體罷工6小時,兩大清潔工會及食環署職工會今(14日)表示,工潮雖已平息,但背後外判制度不公及工人待遇仍未解決,包括在價低者得效應下,工友僅領最低工資、前線裝備不足,被迫自費購買等,工會批評署方疏忽監管,縱容外判商食水深,變相刻薄工人,要求署方盡快與工會跟進會面,以督責外判商。

兩大清潔工會及食環署職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斥食環署清潔外判制度不公及工人待遇仍未解決,促請署方與工會跟進會面。(陳淑霞攝)

清潔工人職工會梁芷茵指,政府外判合約投標金額雖隨最低工資金額提升,工會翻查2017年清潔外判合約,發現各區投標額均較上一份合約增加近1成至近兩成半不等,但工人實質未有受惠,僅領取法定最低水平;另根據外判合約條款內容,承判商需提供合適制服,惟不少前線工友需自費購買黑鞋、水鞋、雨衣及手套等,另強制工友穿上的反光衣材質焗熱,令工友處境困難。她又指,現時工友缺乏有效投訴渠道,投訴無門,結果敢怒不敢言,「食環署會要求作證,咁咪即係打爛飯碗。」

她又引述工友反映指,雖然工潮後,早前不准飲水等苛政已有改善,但歸根究底,仍需解決監管,始能徹底根治。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組織幹事杜振豪指,清潔工屬體力勞動工作,惟外判合約中沒列明需給予小休時間,不少工作6小時的夜更同事,更變相被剝奪膳食時間,他認為情況不可接受及不人道,「依家愈嚟愈熱,烈日當空下有咩理由唔畀飲水,不如食環署高官落區示範吓。」他又指,外判制沒嚴格人手編制,令工友工作量無保障。

工會斥政府「養肥」外判商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則表示,外判合約制價低者得,外判清潔工受累,「又熱又辛苦,最終只係得返無議價力嘅工友肯做」,同時負責監督外判商食環署管工則成眾矢之的,港府遲遲未堵塞漏洞,結果最終得益者是外判商,「養肥晒佢哋,見住好多間小公司,依家都變成上市公司。」

政府外判合約改革料於今年第4季出台,工會要求加入生活工資作為投標計分指標,予工人直接受惠,並規定外判商改善工衣安全及設備等。

食環署:若承辦商未提供足夠裝備 或發失責通知書

食環署回覆查詢指,一向關注承辦商工作表現,會定期派員巡查和進行突擊檢查,如發現工作表現未能符合合約規定,會採取相應懲罰措施,包括向承辦商發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署方指,會繼續密切監察各承辦商的服務表現,確保其遵守服務合約規定。

署方續指,一向關注清潔員工的工作安全,並規定承辦商須確保其清潔員工在提供街道清潔服務時,遵守職業安全措施,穿着整潔制服,以保障員工在道路上工作時的安全。署方指,現已在標書內訂明承辦商需要在合約生效後的兩星期內,提交一份制服及個人防護衣物發放計劃清單,包括每個工作崗位的裝備發放數量及更換時限,以供署方批准。

另外,為確保承辦商會按批准的清單內容,發配足夠的制服和個人防護衣物給工人,標書亦訂明承辦商要備存每名員工的發放記錄供政府代表隨時檢查。署方的街道潔淨服務合約中,有明文規定承辦商必須向員工提供足夠的制服和裝備,而承辦商工人可按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需要在執勤時穿着或佩戴,若承辦商未有向員工提供足夠制服或裝備,署方可向承辦商發出失責通知書。